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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24辆8米级纯电动公交车项目(标段编号:BZSJ2022CGQT00201)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2022-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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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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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SJ2022CGQT002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248米级纯电动公交车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葛淝路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捌万玖仟元整/辆(¥589000/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亳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248米级纯电动公交车项目

品牌:安凯牌纯电动城市客车

规格型号:HFF6800G9EV22

数量:24

单价:589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锦龙、张博、陈战志、武峰、尹于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期限:2022416

3.开标日期:2022422

4.资格能力条件:  /

5.业绩:  /

6.信誉(荣誉获奖):  /

7.项目负责人:  /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256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 亳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 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1289

联系方式: 17719362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F401 

联系方式:  0558-5991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0558-5991178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2022422

招标文件.docx更正公告.docx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