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亳州市其他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服务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9月18日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规范其他交易项目交易活动管理和交易各方场内工作行为,切实提高交易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公平、诚信的交易秩序。
二、项目范围
其他交易项目是指亳州市国有企业(以下简称项目实施主体)依法可以不招标,依照有关规定可自主决定是否进入市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
三、进场须知
(一)项目进入平台交易必须遵守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服务相关规定。
(二)项目实施主体或代理机构对进场交易项目所提交的项目信息及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三)遵守各项规范制度,严格按照流程按时、按质完成交易项目,不进行损害各方主体利益的行为。
(四)项目进入平台交易须明确监管机构。
四、办事流程
(一)代理机构选取
项目实施主体自主选择信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社会代理机构代理交易业务。代理机构服务费用由项目实施主体与代理机构在代理协议中约定。
(二)交易文件编制
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交易文件。交易文件内容要完整、准确,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同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
(三)项目登记
项目实施主体或代理机构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扫描上传进场资料。
(四)场地预约
采用网上预约方式,项目实施主体或代理机构预约开标、评标场地。
(五)交易文件发布
项目实施主体或代理机构登录市交易中心平台系统发布项目交易文件,文件须加盖项目实施单位和代理机构公章。
(六)交易文件获取
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系统下载项目交易文件。
(七)答疑澄清
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对交易文件有疑问,应按照交易文件约定,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疑问。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按照交易文件规定对其提问进行澄清答疑。
(八)评标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等)组建
项目实施主体提交专家抽取登记表、评委抽取授权委托书至市交易中心,将专家抽取条件、回避条件、集合时间、评标时长等事项和项目相关信息推送至抽取终端,随机抽取专家。项目实施主体在评标开始前核对专家身份、确认抽取结果。需委派代表参与评标(评审)的,于评标(评审)当天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参与评标(评审)。
(九)开标评标评审
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标评标活动,确保项目交易合法合规。同时,开标评标全过程应录音录像,并作为交易过程资料归档。
(十)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
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于规定期限内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向中标(成交)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十一)合同签订及公开
项目实施主体与中标(成交)人按照交易文件和中标(成交)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并公开。
(十二)质疑(异议)和投诉
项目实施主体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文件的约定办理质疑(异议),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办理投诉事宜。代理机构在其委托权限范围内配合办理质疑(异议)、投诉事宜。
(十三)档案管理
项目交易资料应及时归档,项目档案应完整、规范,涉及交易活动每个环节的交易资料都应整理归档。项目实施主体、代理机构应妥善保管交易档案资料。
五、有关各方主体职责
(一)项目实施主体履行职责
1.自主择优选择社会代理机构;
2.确保交易项目符合法定的交易条件;
3.及时确认交易公告、交易文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交易信息;
4.对投标人(供应商)提出的问题、质疑(异议)等作出回复;
5.组织交易项目验收;
6.其他应当履行职责。
(二)代理机构履行职责
1.根据项目实施主体委托的代理事项、权限、期限等开展交易活动;
2.按照流程、期限和各类考核标准发布交易信息;
3.配合项目实施主体对投标人(供应商)作出答复、回复;
4.交易项目全流程保密,不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交易中心履行职责
1.提供交易过程服务保障;
2.业务咨询;
3.交易场地安排;
4.专家抽取;
5.开标评标全过程录音录像;
6.信息公开。
六、交易中止的情形
其他交易项目在交易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
(一)因交易系统故障致使交易不能进行的,或者因不可抗力致使交易不能进行的,或者交易过程中出现严重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及其他重大异常情况的;
(二)交易期间,利害关系人对项目权属提出异议,尚未依法排除的;
(三)依法依规应当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七、交易终止的情形
其他交易项目在交易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
(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对其委托交易的项目无处理权的;
(二)已中止项目2个月内不进行交易的自动终止;
(三)依法依规应当终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八、项目登记所需材料
1. 公共资源进入平台交易申请表;
2.委托代理协议书;
3.招标(采购)方案;
4.交易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
5.其他资料(如有)。
九、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十、联系电话
市本级:0558-5991169
涡阳县:0558-7210199
蒙城县:0558-7628822
利辛县:0558-8800068
谯城区:0558-5513512
十一、其他
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