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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常见业务知识

信息时间:2023-10-20 0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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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取流程:

1.登录: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申请: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评标评审专家申请(含项目概况和所需评标专家的专业及人数等信息)并每周及时提交市公管局法规科。

3.审核:市公管局审核后提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提供咨询及抽取服务。

4.抽取: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专家抽取岗在开标前1天(法定工作时间内)在专家抽取室通过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

5.确认:专家抽取工作完成后,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代表、市公管局法规科监督人员、专家抽取岗共同在专家抽取结果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二)抽取专家依据:

1.政府采购项目:

1)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二)技术复杂;(三)社会影响较大。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本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2)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措施、询价、单一来源等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七条 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工程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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