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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管局“三个以”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监管

信息时间:2024-07-05 10: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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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建章立制压实各方责任。印发《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人主体行为的通知》《关于对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招标投标活动各环节流程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人主体行为。

二是以完善措施查处突出问题。制定《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24年版)》、修订评标评审办法,促进市场经营主体公平有序竞争。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清单、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清单、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施(开)工备案项目清单“三清单”共享核查比对机制,严查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规避招标、应招未招、应进未进、先建后招等违法违规情形。加强进场交易项目见证管理,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移交监管部门查处。公开征集亳州市内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解决评标评审专家不公正履职、请托评标、借标生财等突出问题。

三是以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召开司法、纪委、审计、行业主管等部门季度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协同监管工作会议,常态化机制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标后联合暗访,加大对建设单位标后履约的日常监管、暗访督查及问题移交跟踪督办,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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