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人主体行为,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合法权益,3月29日,亳州市印发《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和进场要求。办法明确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高标准农田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并要求其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省市共建、市县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投标。
二是压实了招标人主体责任。办法明确招标人依法承担招标活动的主体责任,按要求准备招标所需资料、发布招标计划、编制发布招标文件、处理异议等。
三是强化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划分,并明确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和亳州高新区项目纳入市本级监管。
下一步,市公管局将加大宣传解读工作,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继续完善配套措施,促进市场主体有序竞争,持续强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