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服务 > 政策解读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政策解读

信息时间:2023-04-10 11:43:29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打印

2023328日,市公管局印发了《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的通知》,现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督查反馈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安徽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安徽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等文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执法支队牵头起草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稿。

二、起草过程

(一)根据省行政执法公示等有关办法规定,结合我局实际,起草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稿后,分别向局、中心各科室书面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并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结合意见进行了修改。

(二)陈淑敏局长、王飞副局长分别2次组织局法规科、局监督科、执法支队等,对三项制度文稿进行了讨论完善。

(三)书面向安徽重信众合律师事务所征求意见,针对所提的2条细节表述建议予以采纳,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局法规科对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

(五)经2023327日市公管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共15条,主要包括内容:局行政执法范围、信息公示载体、事前环节公示信息、事中环节公示信息、事后环节公示信息、不得公开信息、不予公开情形、信息公示责任明确、统计报送、责任追究等内容。

(二)《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共14条,主要包括内容:局行政执法范围,全过程记录方式,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环节记录内容,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及使用,责任追究等内容。

(三)《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共12条,主要包括内容:局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送审材料内容、法制审核内容、法制审核意见类别、审核时限等内容。

四、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局周学习例会解读、业务培训交流等方式,加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学习理解,增强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能力。

(二)严格落实执行。一是通过局政务公开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行政执法事前信息;落实案件执法过程中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等事中信息,公开执法结果事后信息。二是采用文字记录和使用执法音像设备等方式,如实记录执法程序启动、调查询问、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过程,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实现执法与法制审核相分离,明确了局法规科为法制审核机构,落实未经法制审核或法制审核不通过不得做出重大执法决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