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
抽取管理办法
亳公管〔2021〕29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评标评审专家抽取活动,保证公正、客观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
第三条 评标评审专家应从省及省以上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抽取终端,负责评标评审专家的抽取;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以下统称监管部门)设立管理终端,负责抽取活动的监督。
第四条 评标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与监督管理应严格分离。抽取使用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抽取专家工作的业务科室(以下统称中心业务科室)负责,监督管理由监管部门负责专家管理工作的业务科室(以下统称监管部门业务科室)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评标评审专家或干预评标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第五条 评标评审专家抽取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采购人、转让人、出让人(以下统称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的项目具办人员在每周一(或每周上班第一天)上午,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报本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抽取申请表》),按程序抽取。
临时增加的紧急项目,项目具办人员一般情况下至少在项目评审前1—2天提交《抽取申请表》,并告知业务科室。
(二)评标评审专家抽取一般情况下应于评标评审活动开始前20小时内,在有监控设备的专家抽取室进行。
(三)抽取专家时,抽取人员根据审核后的《抽取申请表》在抽取终端录入相关信息,由系统自动抽取。
(四)专家抽取工作完成后,项目具办人员、抽取人员和监督人员应当在《专家抽取结果表》上签字确认。
(五)交易项目开标后,抽取人员打印专家名单,项目具办人员应及时领取结果记录表交由评标现场工作人员核实评标评审专家身份。
(六)项目具办人员、抽取人员、监督人员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有关抽取的任何信息。
第六条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交易项目,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不能满足的,经监管部门同意后,招标人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提供相关专业 3 倍以上的专家名单,在监管部门业务科室的监督下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自行选定评标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标评审专家。
第七条 评标工作开始后发生以下情况,评标现场工作人员填写《应急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见附件2),按程序抽取应急专家:
(一)评标评审专家须回避的。
(二)评标评审专家未按时到达评审地点的。
(三)评审过程中,评标评审专家因故无法继续参与评审的。
(四)其他需要抽取应急专家的情形。
第八条 中心业务科室负责专家抽取过程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真实完整记录抽取过程。
第九条 特殊情况须及时向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汇报。
第十条 招标人需要从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开展项目咨询、论证以及验收服务的,填写《关于协助抽取专家的函》(附件3),按程序从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按规定支付专家劳务费用。
第十一条 各有关单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对无正当理由违背承诺时限、违反工作流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公管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亳州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办法(试行)》(亳招管〔2016〕5号)同时废止。
附件1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
项目(编号: 号,项目预算或估算金额: 万元)定于 年 月 日 午 时 分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楼 室举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谈判)评标评审活动。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进行,需抽取若干专家组成该项目的评标评审组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专家要求如下:
1.人数: 人
2.专业要求:
3.职称要求:□高级职称;□中级职称
4.是否要求资深专家:□是;□否
5.是否远程异地评审项目:□是; □否
6.区域要求:
□亳州市(谯城区及高新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
□亳州周边地区(阜阳市、淮北市、宿州市、蚌埠市、淮南等);
□合肥市、六安;
□滁州市、芜湖市、马鞍山市、铜陵市、安庆市、池州市、宣城市、黄山市;
□优先从亳州本地抽取,不足专家从亳州周边地区抽取。
7.回避单位名称:
8.其他注意事项:
9.招标人项目具办人员: 联系电话:
10.代理机构项目具办人员: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应急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申请
:
项目评标评审专家 因 不能参加该项目评标评审活动,需从专家库中抽取一名应急专家参与该项目评标评审活动。特此申请。
项目具办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关于协助抽取专家的函
: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 项目(总投资约 万元)拟请协助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 名专家,专业类别及数量分别为: 专业 名, 专业 名, 专业 名;抽取范围:□市辖区;□三县;□市外。专家应于 年 月 日 时前到 (单位地点)参加(□项目咨询服务;□项目论证服务;□项目验收服务)。我单位将参照《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用支付标准》(亳公管〔2018〕68号)等规定支付专家劳务费用,并于3日内将《专家劳务费用表》(附后)送至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请予以支持。
(公章)
年 月 日
专家劳务费用表
项目名称:
服务类别:□项目咨询;□项目论证;□项目验收
时 间: 年 月 日 午 点
序号 |
专家姓名 |
专家劳务费 (元/人) |
联系电话 |
专家签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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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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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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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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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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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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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按照省发展改革委专家管理考核相关要求,请在抽取后3日内将本次专家劳务费用汇总表送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项目单位填报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