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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568006657/202009-00325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函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答复的函
名称: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28 发布日期: 2020-09-28
索引号: 113416007568006657/202009-00325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函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答复的函
名称: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28
发布日期: 2020-09-28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09-28 16:57 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47号

提案答复的函


田先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的建议(议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性质的建议

2019年12月,我市出台了《亳州市农村产权纳入平台交易的实施方案》(亳政办秘〔2019〕8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基层组织,为农村产权提供统一的交易服务和监管保障,逐步建成全市覆盖、上下联动、功能完备、运行规范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该方案将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为我市统一的农村产权集中交易机构,机构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政府主导的非营利性机构,运行经费由财政负担,为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服务。一是遵循公益服务原则。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突出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公益属性,充分发挥便民、利民、惠民的作用,确保农民群众成为进场交易的受益者。二是坚持统一规范管理。按照“制度规则统一、平台交易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公开统一”的模式,形成全市统一规范的交易规则、服务方式和监管制度。三是实行财政补贴支持。实行进场交易和日常工作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各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对出让方一律免收服务费,并将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各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关于加快农村产权确权登记的建议

今年4月,市公管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6家单位赴涡阳县、蒙城县开展农村产权进场交易调研工作。通过基层调研发现,目前,我市仅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进行了确权登记,部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小型水利设施等农村产权权属不清,无产权证明,按照进场交易需权属明确的要求,不具备交易条件,导致大量农村资源私下交易或无法出让。经了解,我市相关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工作正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逐步推进,且部分农村产权权属存在遗留问题,确权登记工作存在诸多难点问题。在当前政策背景及现实情况下,市公管局将在制定农村产权配套制度规则时,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探索采取相应政策措施,对未确权或权属不明确,但无争议的农村产权,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以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替代权属证明的方式,推动农村产权进场交易,避免农村集体资产闲置浪费。

三、关于拓展农村产权交易范围的建议

一是《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我市纳入平台交易的农村产权包括有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四荒”使用权、林权、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7类,且允许其他依法可以流转的农村产权进场交易,。二是今年5月,我市出台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将上述7类农村产权纳入必须进场交易范围的同时,新增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进一步扩大了平台农村产权交易范围。

四、关于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制度体系的建议

今年以来,市公管局积极建立健全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制度体系。根据我市农村产权品种分类,市公管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起草制定了《亳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亳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规则》《亳州市农村生产设施设备交易规则》《亳州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交易规则》《亳州市集体林权交易规则》《亳州市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交易规则》等6项配套交易制度和规则,部分制度和规则已经多轮征求意见,近期即可下发。同时,按照简便高效原则,设定我市交易流程,通过减少提供资料,合并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统一规范表格等方式,为农村产权进场交易提供便利。

五、关于强化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保障力度的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方案》中明确了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审定我市农村产权交易规则及配套政策,指导推进农村产权进场交易工作,协调处理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重大事项,有力保障我市农村产权进场交易工作的推动实施。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等8家市直单位及各县区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乡镇政府的具体职责,各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合力推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三是推动配套服务。今年初,根据农村产权等其他交易工作需求,我市药都电子商城中介服务机构新增了拍卖机构类别,共征集了6家拍卖机构,将为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提供相关服务,下一步,将逐步扩大征集范围,增加征集数量,有效保障农村产权交易各项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四是完善平台建设。今年4月,市公管局在县区调研时,重点了解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的需求和难点,5月赴四川宜宾、江西抚州考察学习了外地市农村产权交易系统建设的先进经验,目前,农村产权交易系统平台建设工作已经市政府同意,近期将启动招标工作,年底前即可建成运行,建成后的农村产权交易系统可实现业务网上办理及“不见面交易”,工作人员在线完成项目办理,竞买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交易。五是开展业务培训。计划在完成配套制度规则下发和系统平台建设后,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软件开发公司对农村产权规则制度和交易系统操作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专业化水平。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引导,让村集体和广大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到进场交易的优势,不仅是提高产权价值、增加农民收益的有效途径,还能有效避免私下不规范交易带来的风险,并探索研究各项政策激励措施,鼓励引导农户农村产权进场交易。

农村产权纳入平台交易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利于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有利于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有利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下一步,市公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亳州市农村产权纳入平台交易实施方案》具体要求,为农村产权的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深入开展,保障农村产权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阳光交易。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5991051




                                                                                                                            2020年9月24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委督查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