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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568006657/202001-00025 组配分类: 招标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6-14 发布日期: 2019-06-14
索引号: 113416007568006657/202001-00025
组配分类: 招标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6-14
发布日期: 2019-06-14
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4 00:00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公管局,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局各科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实施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27 日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提升评标工作质量,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八部委令第20号)、《亳州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亳政办秘〔2016〕87号)等规定,推进交易、服务、监管等信息和资源的互联互通、有效整合,提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规范化、监管智能化水平,规范操作流程,增强地区间协调配合,促进远程异地评标规范、高效运行,营造良好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更好服务亳州经济发展大局。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主场、副场职责。项目所在地的评标现场为主场,所在地以外的评标现场为副场。主场一方应提前与副场一方联系,确定副场评标室以及评标过程的服务和管理事宜;评标当日,副场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当地参与评标评审专家的身份核验及评标现场管理等工作。主场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负责评标过程监督管理工作,副场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配合做好副场的评标过程监督管理工作。

(二)建立协调管理机制。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建立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协调组织或设立专门的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岗位,负责远程异地评标的协调、管理等工作。市公管局将建立相关组织或明确专门科室负责跨县、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协调、管理。

(三)科学选择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结合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评标的原则,科学选择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所有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须进行预约和登记,副场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得无故拒绝。

(四)加强评标过程监管。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远程异地评标各方主体的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要加大评标现场监管力度,明确专人负责监管,确认评标评审专家身份,统一保管通讯工具,协助评标评审专家登录评标系统;及时记录评标现场监督情况,并向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反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对评标过程实时录音录像,并制作电子档案按规定保存。

(五)规范评标评审专家抽取。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评标评审专家的抽取,通过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并通过系统自动通知。

(六)完善交易中心硬件建设。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进一步加大硬件投入,至少建立2个以上的远程异地电子评标室,以满足现阶段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需要。

(七)规范专家劳务费用支付行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专家劳务费由项目代理机构按照《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用支付标准》(亳公管〔2018〕68号)等规定发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专家。交易中心应为异地评标评审专家及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工作餐,餐费原则上不超过30元/人次,餐费定期结算,由项目代理机构支付。

(八)规范电子交易文件编制。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推进电子交易文件示范文本的使用,规范电子交易文件编制,提高交易文件编制质量和水平。对于电子交易文件使用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向市公管局反馈。

(九)加强质疑、异议、投诉处理。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有质疑、异议、投诉的,由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处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顺利实施。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三)加强业务培训。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评标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从业人员的培训,确保远程异地评标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公管局将定期对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进行检查,及时通报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开展情况,并将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