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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568006657/201708-0000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 公民 / 函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政协,提案,回复
名称: 关于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70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8-04 发布日期: 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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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 公民 / 函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政协,提案,回复
名称: 关于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70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8-04
发布日期: 2017-08-04
关于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7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08-04 00:00 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九三学社:

    贵单位提出的《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社会监督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就我局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完善制度建设,构建标前-标中-标后有机统一的监管体系

    市公管局成立以来,始终把制度建设摆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重要位置,累计代拟、出台规范性文件20余份,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细化操作流程,坚持按章办事,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和市场秩序。完善原有制度,填补空白制度,修订完善了标前论证会审制度、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制度等,出台了标中的开评标现场管理制度、现场质疑处理制度,重点强化了标后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后履约监管制度。

    一是修订了《亳州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亳州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实施办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前公示办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会审及论证办法》、《亳州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对于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程序、交易责任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制定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多类别的招标文件范本。

    二是出台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现场管理规定》等,加强了开评标过程的管理。连续三次修订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基本流程和压缩各环节办事时限,不断明确责任、工作内容和办事时限,对项目受理、交易文件编制及审查、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活动组织、交易过程监管、合同备案等多个交易环节,实行分段式操作和管理,每一流程均签字留痕,让交易项目办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查,制定了一套各职能科室分工负责又相互监督的内部运行体系,形成了公共资源交易各环节分段操作又集中监督管理的清晰流程图,建成了流程签字留痕的责任倒查机制与限时办结的督办问责机制为一体的高效办事程序。

    三是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以市公管局名义出台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试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试行)》等制度,填补我市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体系、标后履约制度的空白,理顺了标前审查、标中管理、标后监督的关系。通过以上制度的修订、出台,初步构建了完备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有利于监管向标后延伸,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有规可依,监督有章可循,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二、整合交易资源,搭建省市对接、市县一体的优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省级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稳步推进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了《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县一体化电子交易平台已按要求于2016年 6月底搭建完毕。谯城区与市本级共用一个平台,大大节约了交易成本,促进了市区交易的规范统一。蒙城县、利辛县、涡阳县也撤销了原交易网站,统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示、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信息等,统一使用市本级招标文件范本,进一步统一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基本实现了“统一制度规则、统一平台交易、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公开、统一专家管理、统一信用信息”的机制体制。同时,市公管局积极与省公管办对接,实现了与省监管平台的数据交换。

    三、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水平

    一是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加快推进市县一体化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实现投标报名、交易文件发布及下载、答疑及澄清、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评标专家抽取、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等关键环节全部通过互联网进行,不留任何窗口和后门。建立评标专家自动抽取系统,随机从省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系统在后台自动通知专家评标时间、地点,确保了评标专家的保密性,保证了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建立电子监察系统,运用大数据动态预警机制,对于电子招投标过程中IP地址、mac地址、造价软件序列锁号等一致的投标单位,作出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的处理,做到对交易过程中围标串标问题的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防止违规行为导致项目流标、交易效率低下。切实用科技手段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

    二是建立中标候选人资格核查制度。在中标公示期满、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对中标候选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他加分证明材料等原件进行核验,并对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出借资质、转包、挂靠行为及行贿犯罪记录的,项目法人或招标人会同市公管局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三是推行特邀社会监督员制度。为创新监督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进社会各界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我局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特邀社会监督员制度。聘任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直机关效能监督员、市直行业主管部门人员等特邀社会监督员在公共资源交易重大、疑难项目中从事现场监督、协助调查、项目见证、答疑协调、问题反馈及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等工作。

    四是构建监管职能化、社会化的“互联网+”模式。“六统一联”的招标采购运行模式,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和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监管提供了便利。2017年底,将依据国家和省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免费开放对接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向社会提供依法必须公开的市场信息,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同时,建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清单制度,公布监督职责和依据、监督对象和事项清单、监督程序和时限,以及对市场主体违法违规的行政处罚。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5996169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