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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大杨镇CF30燕聂路(燕桥-康楼)段改建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3-0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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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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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大杨镇CF30燕聂路(燕桥-康楼)段改建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QC2023CGQT004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大杨镇CF30燕聂路(燕桥-康楼)段改建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亳州市谯城区交投建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薛阁街道办事处光明路与建安路交叉口东 50 米

成交金额:贰佰壹拾玖万伍仟捌佰零贰元零陆分(¥2195802.0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亳州市谯城区大杨镇CF30燕聂路(燕桥-康楼)段改建工程项目

服务范围:亳州市谯城区大杨镇CF30燕聂路(燕桥-康楼)段改建工程项目,道路长度1160米,宽度6米砼路面,桥梁1*16米,宽度8米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需求

服务时间:12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雷、卞鹏飞、张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月11日

3.开标日期:2023年1月17日

4.资格能力条件:详见附件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2月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1.谯城区公管办:0558-5539639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亳州市谯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址:亳州市谯城区元参路与花戏楼路交叉口财金大厦 23 楼

联系方式:张主任  0558-5537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亳州金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路与元参路交叉口财金大厦 26 楼

联系方式:0558-5587189   19965917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0558-5587189   19965917117

十、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pdf成交单位排序表.pdf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采购人定标意见签署表.pdf

                                   2023年1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