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GY2024CGQT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涡阳县水利治理及城乡供水提升项目(一期)跟踪审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问题1.我单位在认真阅读涡阳县水利治理及城乡供水提升项目(一期)跟踪审计采购文件内容后有以下疑问: 采购文件P35-P36企业类似业绩中“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审计报告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水利工程类跟踪审计业绩) 得 10 分,满分 10 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所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水利工程类跟踪审计业绩),得 10 分,满分 10 分。” 问题一:如提供的业绩为入库类项目,响应文件中提供入库中标通知书、框架合同和单项协议及对应的审计报告是否满足要求? 问题二:如提供的业绩为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项目,出具的报告为结算审核报告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一、入库类项目,若可以体现出已完成工作内容包含水利工程类跟踪审计部分,则予以认可;二、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项目,若可以体现出已完成工作内容包含水利工程类跟踪审计部分,则予以认可。
问题2.磋商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组成员是否可以为退休人员?我单位提供退休项目组成员的返聘合同是否认可。
回复:按照磋商文件执行,退休人员及返聘合同不予认可。
问题3.招标文件中企业类似业绩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中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跟踪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加分。请问我公司业绩是与审计局签订的框架合同,有任务书、合同协议书及业主出具的该业绩的业主证明、审计报告、定案表等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若可以体现出已完成工作内容包含水利工程类跟踪审计部分,则予以认可。
更正日期:2024年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采购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涡阳县乐行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城关镇朱楼北
联系方式:姜勇 0558-7229515、18956781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刘清芝,0558-7210231、19159695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清芝
电 话:0558-7210231、19159695825
五、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