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答疑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BZSJ2022CGQT006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亳州城东文化新区开发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P15页“注册登记中要求,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参与”,是否可以理解为已办理可以在亳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的CA锁即可满足相关要求正常参与本项目投标?
答复:已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成功并办理CA锁即可。
2、本项目报名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使用CA锁报名,不需要读取联合体成员单位CA锁信息。
答复: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所有工作如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递交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即可。
3、(1)招标文件中P3页公告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盖章”、“招标公告中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③提供相应人员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的签字盖章的描述(如“盖单位电子签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盖章”、“签字或盖章”)是否使用CA锁中电子公章进行签章或盖鲜章扫描件上传均可?
答复:涉及盖章或签字的,使用CA锁中电子公章进行签章或盖鲜章扫描件上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扫描上传均可。
4、P53页“投标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请问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是否使用CA锁中电子签章或签字盖鲜章扫描件上传均可?
答复:涉及盖章或签字的,使用CA锁中电子公章进行签章或盖鲜章扫描件上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扫描上传均可。
5、P57页“联合体协议书”中“盖单位公章”“签字或盖章”是否使用CA锁中电子公章电子签章或盖鲜章扫描件上传均可?
答复:涉及盖章或签字的,使用CA锁中电子公章进行签章或盖鲜章扫描件上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扫描上传均可。
6、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人员、企业证照、业绩、财务、承诺书)涉及到盖章的,是否可以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先签盖本单位CA电子签章或鲜章扫描,然后再盖上联合体牵头方的CA电子签章即可?
答复:涉及盖章或签字的,使用CA锁中电子公章进行签章或盖鲜章扫描件上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扫描上传均可。
7、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项“投标报价表”中备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有效数字”。招标文件P18页,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第七项第六条声明“本项目评审如涉及计算,均需到小数点后两位”是否仅在“投标报价表”中保留小数点后3位有效数字,投标文件其他内容都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答复: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中保留小数点后3位有效数字,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如未要求,均保留2位有效数字。
8、P42页招标文件“评审索引表”中要求填写评审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请明确这里的填写格式,是否可以填写例如“页码30-44”或“P30-P44”?
答复:均可以。
9、P42页招标文件“评审索引表”资格性评审中“其他要求”是否指投标文件中“十、其他材料”?符合性评审内容索引涉及的内容多为模糊或概括性的,请明确“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内容”“投标文件签章”“投标人名称”“项目合作期”“投标有效期”“联合体投标人”“报价唯一”所要求及指向投标文件哪部分内容,在索引表中如何体现具体页码?是否是填写涉及以上内容的全部页码?如填写以上内容全部页码,页码填写有不对应或遗留,是否构成废标项?
答复:请投标人自行阅读招标文件对照填写,无法明确页码的可填写“/”,页码填写不属于评审标准。
10、招标文件中要求填写投标人名称的地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等)是否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答复:可以。
11、P51页投标文件格式中“八、资格证明与有关材料”中“格式1:营业执照”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此处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营业执照即可?
答复:资格证明有关材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12、P52页投标文件格式中“八、资格证明与有关材料”中“格式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2(2):投标授权委托书”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答复:可以只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3、P56页招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以及投标人在“十、其他材料”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自拟承诺书,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还是只有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即可?
答复:可以只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4、招标文件中数个标题带有“(格式)”(如“一、投标函(格式)”;“二、投标报价表(格式)”等),是否在投标文件编制中删除“(格式)”?
答复:可以。
15、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为竖版文件,而其中“五、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简历表;六、投标人主要业绩一览表”为横版文件。是否在投标文件编制中全部编制成竖版文件?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内容格式,版式可由投标人自行调整。
16、投标文件P57页格式中“八、资格证明与有关材料”中“格式5:联合体协议书”中落款仅有“ 年 月”。是否准确到“日”按照“ 年 月 日”编制?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7、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中声明“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第 包)”,其中,因为本项目为整体发包项目其中“第 包”是否应填写为“第 / 包”?
答复:可以。
18、招标文件P3页申请人资格要求和P32页投资业绩加分项中要求的投标人具备投资规模50亿元以上的境内(不含港澳台)投资类项目业绩,此处要求提供的投资业绩,提供的业绩是否参与项目业绩或牵头项目业绩均可?
答复:申请人资格要求和加分项中的投资业绩必须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上述业绩可以为参与项目业绩或牵头项目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19、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开标情况描述有疑义,请明确开标时是否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
答复:以U盘形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现场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以线上完整电子文件形式递交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要求。
20、P33页“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财务实力指标中备注的“如联合体参加,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而P58页招标文件格式“九、财务实力证明材料”中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财务证明材料。请问是否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实力证明材料即可?
答复:评标办法涉及财务实力指标的相关资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财务实力证明材料要求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1、本项目评审要求提供的财务报表,是否仅需提供能够体现评审所需关键要素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主表?按照财务专业角度,财务审计报告仅由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两部分组成,财务情况说明书为企业自行出具的资料,本项目评审是否还提供财务情况说明书?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2、招标文件“四、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是否仅需提供第一章招标公告 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5位主要负责人即可?
答复:可以。
23、本项目为投资类项目招标,投资规模大,项目内容多,且投标人属于联合体参与,成员较多,涉及企业证照、人员、业绩、财务报表等相关内容较多,同时施工方案中项目公司组建、工程建管、施工技术、项目设计涉及大量图表,按照联合体形式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涉及企业证照、人员、业绩、财务报表等相关内容较多,电子文件大小远超投标上传所用新点系统限制的100MB,在模拟上传电子标书文件制作中已发现会出现超限等技术故障,为保证招标人所要求的标书质量,请问招标人是否可以解决相应技术问题,如不能解决,是否另行考虑其他递交标书形式?
答复:投标文件在通过系统上传的同时,因文件大小等原因导致无法提交的,可将完整投标文件通过U盘提交,U盘需单独包装密封。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亳州城东文化新区开发项目 投标文件
在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前不得开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注:①如投标人选择以U盘形式递交完整投标文件,U盘内的完整电子文件需为PDF签章版,评审时以U盘内的完整投标文件为准,同时,在电子交易系统相应位置仍需填写对应信息。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完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导入的,责任自负。同时,投标人需现场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地址均写牵头人的名称和地址即可。
24、电子标投标文件结构存在分章节及分部分上传,分章节要求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不符,请问是按照分章节上传还是按照“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五部分”上传内容制作投标文件?另如果按照分章节上传请问“开标一览表”“服务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要求是什么?另如按照“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五部分”上传内容制作投标文件,前述分章节的上传节点是否不做任何处理也无需进行电子签章?
答复:①电子标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五部分”上传内容制作(如电子文件大小远超投标上传所用新点系统限制的100MB,参照问题23执行);②投标文件制作以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③制作节点从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开始,下图红色框选内容无需填写。
25、招标文件P24评审办法中业绩要求“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与P48业绩一览表后附资料要求“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扫描件”不一致,请问合同协议书是否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的扫描件即可?
答复: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盖章页、体现评审要素关键页)。
26、招标文件P43、P46、P47、P48投标文件格式中提到的“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因本项目为整体发包项目,标包号处是否可填写“/”。
答复:可以。
27、招标文件P55页“投标保函示范文本”中声明“开立人获得通知,(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编号为 (标段编号)的 (标段名称)投标(即“基础交易”)”中的“标段编号”是否为项目编号“BZSJ2022CGQT006”,标段名称是否为本项目名称“亳州城东文化新区开发项目”。
答复:是。
28、投资协议中7.2条项目合作开发内容“具体的建设时序及每个时序中包含的建设范围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确定”,是否如项目实施方案第六章6.4条款所述:“本项目的初步合作期限自2022年8月至2030年8月,合计8年。根据前期(1-4年)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双方协商推进后期项目”。
答复:是。
29、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建筑工程的内容是否为学校、片区医院、邻里中心、安置房,建安总费用是否为249970.06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内容是否为道路、桥梁、水系、绿化、广场、停车场等;建安总费用是否为270885.79万元,请招标人明确是否按此计算?
答复:现阶段的建安总费用仅为暂估,具体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等内容为准。
30、按照招标文件P38页“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7.合作方式提到本项目采用授权开发的运作模式,亳州市人民政府与城建集团签署《授权协议》,授权城建集团在项目区内开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权利,请招标人提供亳州市人民政府与城建集团签署的《授权协议》以供投标人决策上会使用。
答复:可以提供,请潜在投标人携本项目报名凭证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招标人处领取。
31、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第7.5条排他性约定:“按照同股同权原则,甲方拥有不低于20%的工程量的建设权。”
请问:根据同股同权的原则,是否表示实施主体与社会资本方按各自股权比例同步出资,并承担相应比例的融资责任,解决本项目建设资金。
答复:是,项目公司优先进行融资,如项目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获得融资或融资金额不足的,由项目公司股东各方依照股权比例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贷款或其他资金支持,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实施。
32、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15.1条约定:“项目公司应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土地出让计划等编制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建设进度计划应当包括重要节点进度计划以及进度保障等内容。”
应调整为:项目公司应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土地出让计划等编制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建设进度计划应当包括重要节点进度计划以及进度保障等内容。征地拆迁计划和建设进度计划应匹配,当年征地拆迁费用不超过当年项目总投资的20%。土地出让计划应与项目投资进度计划相匹配,当年土地出让金留存部分应覆盖当年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3、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23.1条约定:“自本项目合作生效之日起,甲方原则上每年至少向项目公司结算一次投资成本及收益, 具体时间及金额在每年年初由甲方和项目公司协商确定,并纳入当年投资计划。应结算项目公司款项=项目开发成本+投资收益。项目公司按照投资收益、开发成本的顺序确认甲方支付的款项,当期未结算的开发成本转入下一年度继续核算。甲方向项目公司支付的投资回报,按照“先进先出,先收益后成本”的原则,逐笔冲销甲方应向项目公司支付的成本收益。未冲销的成本部分继续计取收益。单笔成本累计占用时间如超过3年,项目公司可在年化收益率基础上加计__%的资金占用费。”
应调整为:自本项目合作生效之日起,甲方应每年至少向项目公司结算和支付一次投资成本及收益,具体时间及金额在每年年初由甲方和项目公司协商确定,并纳入当年投资计划。甲方向项目公司支付的投资回报,按照“先进先出,先收益后成本”的原则,逐笔冲销甲方应向项目公司支付的成本收益。单笔成本累计占用时间如超过1年,项目公司可在年化收益率基础上加计__%的资金占用费,同时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投资合作协议,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4、本项目投资协议第八条绩效考核
建议:取消第八条绩效考核相关内容。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条详细评审标准项目投融资方案约定:“(1)有匹配开发进度计划的资金到位计划,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节点。针对上述计划横向比较,得分计为 R,优:2<R≤3 分;良:1<R≤2 分;中:0<R≤1 分;未提供的 不得分。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 40 日内,资金到账额度达到 5 亿元的得 6 分;未提供承诺或承 诺资金到账额不足 5 亿元的得 0 分。”
因第(1)条也有资金到位计划和资金使用节点,第(2)的要求与第(1)条存在矛盾之处。应调整为:有匹配开发进度计划的资金到位计划,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节点。针对上述计划横向比较,得分计为 R,优:8<R≤9分;良:7<R≤8 分;中:0<R≤7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6、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第一条第7款合作方式中约定:“如乙方未能按照招标文件承诺(即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与甲方完成项目公司组建,组建项目公司后10日内需将首笔不少于5亿元资金出资到位。)甲方有权单方面发出解除本协议通知,与乙方解除合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因与上述第6条答疑关联,应予取消。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7、招标文件第58页“财务实力证明材料”格式中备注:1.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提供近年财务实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扫描件或复印件;2.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但招标文件第33页财务实力指标中内容要求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请业主明确联合体成员方是否需要提供财务实力证明资料,成员方需提供那些内容?
答复:详见问题20答复。
38、招标文件未对勘察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提出要求,建议明确,根据市场行情,建议勘察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计算下浮率≥15%控制。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9、招标文件未提供片区相关规划资料,建议补充。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0、招标文件第3页招标公告中“4.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备一个投资规模 50 亿元及以上的境内(不含港澳台)投资类项目业绩(项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特色小镇等)”。此项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投标人的联合体成员各方提供均可?请明确。
答复: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1、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格式)”中第一行投标单位名称处,请明确此处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还是联合体名称?
答复: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或联合体名称均可。
4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业绩要求为“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备一个投资规模50亿元及以上的境内(不含港澳台)投资类项目业绩(项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特色小镇等)。”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投资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参与投资规模50亿元及以上的境内(不含港澳台)投资类项目业绩(项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特色小镇等),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
其中,项目业绩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特色小镇等,是否可以理解为,本项目投资类业绩不对项目类型有具体要求,只要是投资业绩即可?
答复:投资类业绩即可。
43、招标文件第58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财务实力证明材料中,要求“联合体各方提供财务会计报表“。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财务实力指标中明确要求“联合体参与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请明确本项目财务会计报表是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还是需要联合体各方都提供?如需要联合体各方都提供,请明确联合体其他成员(非牵头人)需要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的年份。若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单位,暂无财务会计报表,是否可以不提供。
答复:详见问题20答复。若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情况说明。
44、本项目在投标制作软件中创建完成后,有很多招标文件没有要求的模块,如下图所示,这些模块软件里也没有提供格式文件,只有空白页,请明确是否填写、盖章?
45、招标文件中写明的本项目编号为:BZSJ2022CGQT006,而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中显示的本项目编号为BZSJ2022CGQT006001,开具投标保函时要求精确到标段号,请问以哪个编号为准。
答复:本项目编号为:BZSJ2022CGQT006。
46、招标公告中本项目名称为“亳州城东文化新区开发项目”,并未体现标段,请问在申请开具投标保函阶段,项目名称是否要注明标段信息,如:亳州城东文化新区开发项目一标段,请明确项目名称以何为准?
答复:无需注明标段信息。
4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投融资方案”中“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计划”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40日内,资金到账额度达到5亿元”。仅提供承诺并不能对资金及时足额到账形成足够的支撑,是否应在此项提供更加具体的保障措施?
答复: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承诺外,需同时提供资金落实的保障措施。
4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在“决策支持”中要求“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公司或母公司或上级管理机构出具的关于同意投资本项目的投资决策性证明材料”。本项目开发面积大,子项多,周期长,整体投资运营要求高,仅提供投资决策性证明材料并不能对项目的顺利运行提供足够的支撑,是否应在此项提供更加具体的保障措施?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分规则中未设置投资年化收益率的最低控制价、建安工程建安下浮率和市政公用工程建安下浮率的最高控制价,可能存在部分单位大幅度降价,拉低评标基准价,通过不合理的低价获得高分,进而中标。如果发生此种情况,将对项目推进产生不利影响。为了公平公正的选择片区建设更合适的投资人,是否可以参考安徽省内常用的下浮区间模式,明确投资年化收益率的最低限价、建安工程建安下浮率和市政公用工程建安下浮率的最高限价?
答复:①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文件中异常低价的认定标准,投标人所报的市政公用工程建安下浮率报价大于15%的投标报价、建筑工程建安下浮率报价大于10%的投标报价不参与工程费用评标基准价计算。
②本项目投资年化收益率投标报价参考开标当日上一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LPR。投资年化收益率投标报价低于五年期LPR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报价合理性的相关证明资料及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本级党委会记录或董事会会议纪要等相关投资报价决策文件(如需上级公司决策的,同时提供上级公司上述投资报价决策文件),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项目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且投资年化收益率投标报价低于五年期LPR的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项目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5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对于勘察或设计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可否采用“合同关键页”代替“合同协议书关键页”。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对于勘察或设计业绩,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过程中,项目名称发生变更的,可否通过提供由政府出具的项目名称变更证明文件来佐证二者属于同一项目。
答复:项目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原合同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对于勘察或设计业绩,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可否采用中标时业主提供的“成交通知书”代替“中标通知书”。
答复: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均可以。
53、招标文件第8 页,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是否可调整为同时允许银行转账、银行汇款、银行保函的方式?
答复: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汇款、银行保函的方式,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银行账号:20000566860566600001363
注:(1)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的复印件(需备注本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2)以银行汇款、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向指定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否则,责任自负。
54、《投资合作协议书》中对施工单位付款表述为“施工合同付款节点:建安工程施工费付款节点一般为工程达到正负零、5 层封顶10 层封顶、主体封顶、主体验收,内外装修、水电暖安装、外网和绿化工程按月进度付款。道路工程付款节点一般为雨污水、热力和给水等管线完工、基础完工和竣工。桥梁工程付款节点一般为桥梁下部结构(墩台、盖梁)完工,梁板完工和竣工。付款额度为每个节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完成竣工验收并配合完成交付手续、完成移交后,付款到总价的90%,审计完成后付款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为缺陷责任保修金和工程质量保修金。”
按照2022 年06 月14 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 号):“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 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本通知自2022 年8 月1 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
依据上述国家规定,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中施工合同关于付款条款是否可以改为:“建安工程施工费按月进度款支付,付款比例为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完成竣工验收并配合完成交付手续、完成移交后,付款到总价的90%;审计完成后付款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于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5、《投资协议》中第18 条中规定“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费用等与项目开发有关的费用,以工程施工图、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工程索赔与工程签证、相关会议纪要等资料为依据,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和安徽省下发的最新的定额计价执行,人工费按照当地发布的人工费计价系数进行调整,材料价格采用亳州市工程造价相关信息执行,计价时点以每个单项工程项目开工当月为准,计价取费后的工程费用按照中标下浮率下浮计算。”
其中规定“材料价格采用亳州市工程造价相关信息执行”。
请问,①若所用材料、机械在亳州市工程造价信息中无相应价格时,是否由乙方提出,按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计入?②当出现定额不适用的图纸清单项时,是否此部分做法价格将直接由乙方提出,按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计入?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亳州市工程造价信息无相应价格或定额不适用的图纸清单项等情形在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时另行约定。
56、《投资协议》中第18 条中规定“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费用等与项目开发有关的费用,以工程施工图、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工程索赔与工程签证、相关会议纪要等资料为依据,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和安徽省下发的最新的定额计价执行,人工费按照当地发布的人工费计价系数进行调整,材料价格采用亳州市工程造价相关信息执行,计价时点以每个单项工程项目开工当月为准,计价取费后的工程费用按照中标下浮率下浮计算。”
其中规定“计价时点以每个单项工程项目开工当月为准”
请问,单项工程在施工期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相较计价时点(即开工当月)有变化时,此部分价格是否根据施工当月完成量按实调整。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调整等情形在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时另行约定。
57、《投资协议》中第18 条中规定“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费用等与项目开发有关的费用,以工程施工图、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工程索赔与工程签证、相关会议纪要等资料为依据,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和安徽省下发的最新的定额计价执行,人工费按照当地发布的人工费计价系数进行调整,材料价格采用亳州市工程造价相关信息执行,计价时点以每个单项工程项目开工当月为准,计价取费后的工程费用按照中标下浮率下浮计算。”
其中规定“计价取费后的工程费用按照中标下浮率下浮计算”
请问,在单项工程取费时,总价措施费是否按照乙方施工方案所示内容计取?不可竞争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环境保护税是否按照最新的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中所规定的费率计取?税金是否按照国家颁布的最新的建筑安装增值税率计取?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相关税费计取在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时另行约定。
58、项目整体合作期限暂定为8 年,其中建设周期5 年。而受报规、手续、现场拆迁等因素影响,自中标至实际动工时间可能晚于2022 年3 季度,第一年建设周期内施工工期可能受到影响。请问我方投标文件中,合作期、建设期的起始时间是否可以设置为2022 年11 月1 日?考虑到报规、手续、现场拆迁、勘察设计等因素影响,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起始时间是否可以设置为2023 年1 月1 日?
答复:投标人自行考虑。
59、是否可提供已批复的项目用地控制性规划或其他规划设计方向性文件,以便更好的为亳州开展亳州城东文化新区设计工作。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0、是否可以提供项目用地范围工程设施、管线现状、市政工程、公用事业等基础性资料,以便新区设计可以更好的和现状设计内容相结合。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1、是否可以提供本项目保障房、学校、医院、邻里中心建设标准,以便更好的有针对性的进行设计?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2、请问公共配套设施中是否只包括学校、医院、邻里中心、停车场?是否还包括其他单体公共配套设施?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3、是否可以提供用地范围地形图及轮廓,以便更好的进行开发设计?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4、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投标文件第三部分”为服务方案的内容,并要求方案中须包含工程实施方案以及项目投融资方案,软件限定文件大小不大于50M。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审内容规定,工程实施方案中包含项目设计方案。而设计方案文件大小极有可能超出上传限制。请问“投标文件第三部分”可否扩充上传容量,或设计方案文件部分通过其他方式(如光盘、U 盘等)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递交。”
答复:详见问题23答复。
65、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4.业绩要求”部分要求:2019 年1 月1 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备一个投资规模50 亿元及以上的境内(不含港澳台)投资类项目业绩(项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特色小镇等)。请明确此业绩是否为“投标人2019 年1 月1 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参与一个投资规模50 亿元及以上的境内(不含港澳台)投资类项目业绩(项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特色小镇等)。”即可?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6、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业绩要求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投资类项目业绩”即可,没有明确要求牵头人提供;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标中投资业绩的提供则需要牵头人提供。是否应统一为投资的资格业绩和加分业绩都需要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答复:详见问题18答复。
67、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设计资质要求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是否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答复:是。
68、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招标文件未提供相关格式,是否可以不填或格式自拟?
答复:详见问题24答复。
69、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了“评审引索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服务分项报价表、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投标人主要业绩一览表、服务方案、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业绩一览表、信誉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资料”,电子标文件中还提供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第五部分”。该部分与前述分项部分内容重复。
为避免投标文件体积过大,影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第五部分”是否可以为空,仅填写前面各分项部分?
答复:详见问题24答复。
70、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填写“评审引索表”,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文件内容分模块填写上传,文件不连贯,请问评审引索表页码处是否可以不填?
答复:详见问题9答复。
71、投标文件格式“六、投标人主要业绩一览表(格式)-3.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业绩一览表业绩项目名称排列顺序提交相应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相应的页面位置”。
若本项目无需编写引索表及页码,此处是否仍需要在业绩一览表中标注证明材料页面位置?
答复:详见问题9答复。
72、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是否可以仅填写“招标文件P2页-3.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人员?
答复:详见问题22答复。
73、我方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需要填写投标人名称的地方(投标函、投标报价表、人员配置表、简历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授权委托书、承诺书等),是可以仅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答复:详见问题2答复。
74、我方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是否可以为联合体成员方人员?
答复:授权委托人需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75、本项目财务要求及评分项财务实力指标中仅对联合体牵头人提出要求,招标文件“P58页 九、财务实力证明材料”中又要求“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财务实力证明材料。”
该部分是否可以仅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财务资料?
答复:详见问题20答复。
76、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可以加盖电子印章?
答复:详见问题3答复。
77、招标文件“P58-九、财务实力证明材料,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提供近年财务实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扫描件或复印件”此部分要求的财务状况说明书,是否可以提供财务报表附注代替?
答复:详见问题20答复。
78、联合体投标的,是否可以由任一联合体成员缴纳投标保证金?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9、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是否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如可以,请提供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答复:详见问题53答复。
80、招标文件P32页-勘察或设计业绩,根据技术方案评分项关于勘察或设计业绩(3分)的评审标准,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设计加分业绩是分别提供还是只提供一类的即可加分?
答复:勘察或设计提供一类即可。
81、招标文件P33页—工程实施方案评分要求中并未体现勘察方案。请问技术标中的“项目设计方案( 3分)”是否应包含勘察方案?
答复:投标人自行考虑。
82、招标文件P33页—工程实施方案,请明确项目设计方案中设计深度如何考虑,设计阶段包含哪些阶段。
答复:投标人自行考虑。
83、招标文件P33页—工程实施方案,项目设计方案排版A3、A4是否有要求,投标文件总页数是否有要求?
答复:投标人自行考虑。
84、本项目电子标上传文件大小是否有要求?
答复:投标人自行考虑。
85、招标文件P1页—招标范围中的市政管网都包含哪些专业,请明确。
答复:投标人自行考虑。
86、招标文件P3页—“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P33页—“投标时须提供金融机构(含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授信额度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此处是否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即可?
答复:详见问题3答复。
87、亳州市对本项目区域城市规划总规、控规是否有相关具体要求?能否提供相关控规、总规资料?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8、投标文件第20页,1.4.3中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第(2)条“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请明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具体是指哪些服务工作?
答复:本项目系指提供实施方案编制、招标代理等咨询服务工作。
89、因亳州市新点系统名称固定设置的原因,系统中商务标报价表的“投标费率”即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资年化收益率”。
90、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更正为“投标授权委托书”。
更正日期:2022年8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漆园路88号
联系方式:0558-562587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孙工(0551-65199619,15056247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65199619,15056247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