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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2021-12-16 17: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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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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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3、破碎设备”中“★(11)设备空负荷运转运行≥2 小时,设备温升≤36℃ 且最高温度不高于 70℃ 。(投标人投标书中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所在地市级或以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现修改为设备空负荷运转运行≥2 小时,设备温升≤36℃ 且最高温度不高于70℃

(12)电控柜的操作系统选用自动化、智能化设计,控制系统投标人须有自主知识产权。(投标人投标书中须提供设备运维或管理系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加盖公章 现修改为:电控柜的操作系统选用自动化、智能化设计。

本澄清公告与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澄清公告与修改通知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利辛县焕新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1121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