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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人民医院电子大肠镜采购项目

信息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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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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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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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人民医院电子大肠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利辛县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利辛县人民医院电子大肠镜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概况:利辛县人民医院目前在用的大肠镜主机为奥林巴斯(型号CV-290)品牌,目前院内现有的电子大肠镜较少,亟需增购一支原厂配套的电子大肠镜。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

数量:1条

2

原装进口

3

景深:5~100mm

4

弯曲角度:上:180° 下:180°左160°,右160°

5

先端部外径:≤11.8mm

6

插入部外径:≤11.8mm

7

钳子管道内径:≥3.2mm

8

钳子管道最小可视距离:距离先端3mm

9

防水设计,清洗时无需防水帽

10

具备RIT反应性插入技术

11

肠镜3档硬度可调

12

具备副送水功能

13

具备窄带成像功能

14

能够兼容医院现有的胃肠镜主机,节约采购资金

15

具备HDTV高清图像

16

视野角:170°

17

质保期3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8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具有特殊性,采购人目前在用的大肠镜主机为奥林巴斯(型号CV-290)品牌需配置与原厂一致的进口电子大肠镜确保设备的兼容性,保证临床工作的连续性。该设备的窄带成像功能和视野角≥170°,而国产设备目前无法兼容此项功能。安徽康志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为奥林巴斯区域内唯一授权的经销商因此采购人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安徽康志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谷水路5号519-523、525

三、公示期限

20241012日至2024101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利辛县人民医院

人:巩主任

联系地址:亳州市利辛县文州路与淝河大道交叉口

联系电话:0558-8780218

2.财政部门

人:国有资产管理与采购监督办公室

联系地址:亳州市利辛县前进东路589号

联系电话:0558-8807021

3.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金奎、余学兵  

联系址:合肥市包河大道 236 号

联系电话:0551-62220263、13865938289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供应商、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采购人,也可反馈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利辛县人民医院

20241012

 

利辛县人民医院电子大肠镜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函

项目编号BZLX2024CGQT083 号

尊敬的供应商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利辛县人民医院委托,将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利辛县人民医院电子大肠镜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供应商就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2410229时就有关货物技术、服务、报价等内容进行谈判。

2、谈判小组和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投标人,下同)就相关采购要求进行谈判,谈判包括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商务谈判共进行两轮谈判,在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前提下,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供应商可以不对采购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平台的所有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该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信用查询: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谈判小组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谈判小组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其他资格条件:(1)如是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1)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除外)。

2)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3) 拟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4) 拟响应产品纳入备案管理时,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响应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利辛县人民医院目前在用的大肠镜主机为奥林巴斯(型号CV-290)品牌,目前院内现有的电子大肠镜较少,亟需增购一支原厂配套的电子大肠镜。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

数量:1条

2

原装进口

3

景深:5~100mm

4

弯曲角度:上:180° 下:180°左160°,右160°

5

先端部外径:≤11.8mm

6

插入部外径:≤11.8mm

7

钳子管道内径:≥3.2mm

8

钳子管道最小可视距离:距离先端3mm

9

防水设计,清洗时无需防水帽

10

具备RIT反应性插入技术

11

肠镜3档硬度可调

12

具备副送水功能

13

具备窄带成像功能

14

能够兼容医院现有的胃肠镜主机,节约采购资金

15

具备HDTV高清图像

16

视野角:170°

17

质保期3年

(三)其他要求无。

四、供货(交货)期

 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以及安装、调试等工作并交采购人验收保证货物正常使用         

、付款方式

合同签署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中标人须提供第三方银行(或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具的合同价款的信用担保后,付至总款的40%)。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的工作内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六、报价说明

预算金额:480000.00供应商首轮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预算,如超出最高预算,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如高于首轮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谈判小组可就该项目有关事宜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八、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利辛县人民医院     

地址:亳州市利辛县文州路与淝河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巩主任    

电话:0558-8780218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金奎、余学兵   

电话: 0551-62220263、13865938289   

3.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怀远  

联系电话: 0551-62220155                                   

 

 

 

  2024 年 10 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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