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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利自然资规告字〔202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经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政府批准,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起始价 增价幅度 (万元) |
备 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LXGT[2024]12号 |
向阳西路北侧、地表水厂东侧 |
34.18 |
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 |
≤1.0 |
≤30% |
≥35% |
50 |
674 |
674 10 |
|
[特别提示]:
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竞买人只允许单独申请,不允许联合竞买。
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13日17时前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4年5月1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2024年5月14日15时。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人陪同有意竞买者前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土地交付后2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8—8803252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3400188770805300629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182712160230
开户行:中国银行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12770001040010320
开户行:农业银行利辛县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1318322829000044393
开户行:工商银行利辛支行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