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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蒙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蒙国土拍告字[2023]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人)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序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备 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 率 (%) |
||||||||
MCGT2023-9A |
乐土路北、灵山大道东、经十七路西、民健路南 |
42038.2㎡(折63.06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1.0-2.0 |
≤25 |
≥35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13400 |
4020 |
其它规划设计指标详 见《规划设计条件通 知书》(MCGH2023- 012)各项要求,建 筑限高≤80m |
MCGT2023-9B |
乐土路北、灵山大道东、经十七路西、民健路南 |
39952.2㎡(折59.93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1.0-2.0 |
≤25 |
≥35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12735 |
3820 |
其它规划设计指标详 见《规划设计条件通 知书》(MCGH2023- 012)各项要求,建 筑限高≤80m |
MCGT2023-11 |
蒙城县乐土河南侧、啄沟东侧 |
11483.93㎡(折合17.23亩) |
商业用地 |
≤1.5 |
≤45 |
≥15 |
商业用地40年 |
2390 |
720 |
其它规划设计指标详 见《规划设计条件通 知书》(MCGH2023- 013)各项要求,建 筑限高≤50m |
MCGT2023-12 |
蒙城县规划道北路北侧、长流沟东侧 |
30639.23㎡(折合45.96亩) |
商业用地 |
≤1.5 |
≤45 |
≥15 |
商业用地40年 |
5770 |
1750 |
其它规划设计指标详 见《规划设计条件通 知书》(MCGH2023- 014)各项要求,建 筑限高≤50m |
MCGT2023-13 |
蒙城县规划道北路北侧、蒙凤路西侧 |
35738㎡(折合53.61亩) |
商业用地 |
≤1.5 |
≤45 |
≥15 |
商业用地40年 |
6720 |
2020 |
其它规划设计指标详 见《规划设计条件通 知书》(MCGH2023- 015)各项要求,建 筑限高≤50m |
[特别提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竞买人若为蒙城县境外的公司,竞得地块后须在蒙城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2.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27日,到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3.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 27日17 时30分前,向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至2023年7月2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2023年7月27日 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拍卖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15时,竞价地点设在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MCGT2023—9A、9B号地块若为同一人竞得,该两地块,可统筹规划设计。
(三)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四)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定金从竞买保证金中结转(定金原则上不高于成交价款的20%),余下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五)各地块的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MCGT2023-9A、9B、11、12、13号地块4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息)。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六)各地块建设工期等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逾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联 系 人: 何占强 崔晓东
开户单位:蒙城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蒙城齐山路支行
账 号: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675001040005649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710201021000007515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