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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蒙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蒙国土拍告字[2023]第9号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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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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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蒙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蒙国土拍告字[2023]第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人)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

(%)

MCGT2023-9A

乐土路北、灵山大道东、经十七路西、民健路南

42038.2㎡(折63.06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1.0-2.0

≤25

35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13400

4020

其它规划设计指标详

见《规划设计条件通

知书》MCGH2023-

012各项要求,

筑限高≤80m

MCGT2023-9B

乐土路北、灵山大道东、经十七路西、民健路南

39952.2㎡(折59.93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1.0-2.0

≤25

35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12735

3820

其它规划设计指标详

见《规划设计条件通

知书》MCGH2023-

012各项要求,

筑限高≤80m

MCGT2023-11

蒙城县乐土河南侧、啄沟东侧

11483.93㎡(折合17.23亩)

商业用地

≤1.5

≤45

≥15

商业用地40年

2390

720

其它规划设计指标详

见《规划设计条件通

知书》MCGH2023-

013各项要求,

筑限高50m

MCGT2023-12

蒙城县规划道北路北侧、长流沟东侧

30639.23㎡(折合45.96亩)

商业用地

≤1.5

≤45

≥15

商业用地40年

5770

1750

其它规划设计指标详

见《规划设计条件通

知书》MCGH2023-

014各项要求,

筑限高50m

MCGT2023-13

蒙城县规划道北路北侧、蒙凤路西侧

35738㎡(折合53.61亩)

商业用地

≤1.5

≤45

≥15

商业用地40年

6720

2020

其它规划设计指标详

见《规划设计条件通

知书》MCGH2023-

015各项要求,

筑限高50m

   [特别提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竞买人若为蒙城县境外的公司,竞得地块后须在蒙城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2.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78日至2023727日,到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3.申请人可于20237 2717 30前,向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至202372717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2023727 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拍卖时间为202372815时,竞价地点设在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MCGT20239A、9B号地块若为同一人竞得,该地块,可统筹规划设计。

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定金从竞买保证金中结转(定金原则上不高于成交价款的20%),余下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地块的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MCGT2023-9A、9B、11、12、13号地块4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息)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各地块建设工期等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逾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人: 何占强   崔晓东

开户单位:蒙城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行:中国建设银行蒙城齐山路支行

   号:34001887501050441059

 

行: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号: 675001040005649

 

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号:2710201021000007515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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