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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辛县第七中学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
澄清说明
一、招标人:利辛县第七中学
二、代理机构: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利辛县第七中学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项目编号:BZLX2022CQ012号)首次发布公告时间:2022年7月25日。
四、澄清说明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37页具体评分细则“资质证书”评审项“6、投标人具有 AAA 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得 3 分。”修改为“6、投标人具有 AAA 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AAA 级企业信用等级认证证书,得 3 分”。
此澄清与修改的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以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并按此修改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利辛县第七中学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