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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辛县第七中学校园超市经营权承租项目”
澄清说明
一、招标人:利辛县第七中学
二、代理机构: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利辛县第七中学校园超市经营权承租项目(项目编号:BZLX2022CQ011号)首次发布公告时间:2022年7月25日。
四、澄清说明事项:
问题1.在评分标准的(体系认证与荣誉)中,《5、投标人具有AAA级企业信用登记证书》是否为《投标人具有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回复:招标文件第38页具体评分细则“体系认证与荣誉”评分项“5、投标人具有AAA级企业信用登记证书(1分)”修改为“5、投标人具有AAA级企业信用等级
证书(1分)”。
问题2.在评分标准的(业绩与实力)中,《投标人在本地具有自有或租赁的仓储备货场所面积》中的“本地”是指安徽省本地还是利辛县本地。
回复:此评分项中“本地”是指利辛县本地。
此澄清与修改的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以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并按此修改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利辛县第七中学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