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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城区63处房屋租赁经营权项目
网络拍租公告
项目编号:BZMC2024CQ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受蒙城县梦蝶公用事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蒙城县城区63处房屋租赁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网络拍租。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房屋坐落位置 |
间数 |
租赁期限(年) |
年租金(万) |
竞拍保证金(万) |
1 |
疾控中心东起7.8间 |
2 |
3+2 |
8 |
2 |
2 |
西关农贸市场第5套 |
1套 |
3+2 |
0.6 |
1 |
3 |
卫生监督所东头4间 |
4 |
3+2 |
20 |
5 |
4 |
图书馆楼下(大门南第1间) |
1 |
3+2 |
6 |
2 |
5 |
疾控中心东起第5.6间 |
2 |
3+2 |
8 |
2 |
6 |
乐土驿站一楼便利店 |
1 |
3+2 |
2.2 |
1 |
7 |
供销社3楼2间楼顶墙面 |
基站 |
3+2 |
0.75 |
1 |
8 |
百和仕公司宿舍楼第五层一间及楼面 |
基站 |
3+2 |
0.75 |
1 |
9 |
开发区管委会4楼1间及楼顶部分 |
基站 |
3+2 |
0.75 |
1 |
10 |
森林公园西区S7 108铺 |
1-2层 |
3+2 |
1 |
1 |
11 |
回民饭店处(东1间) |
1 |
3+2 |
2.5 |
1 |
12 |
农机学校大门南瓦第3.4间 |
2 |
3+2 |
0.8 |
1 |
13 |
劳服餐厅楼上2-4层 |
2-4层 |
3+2 |
6.4 |
2 |
14 |
农委楼下大门西一间 |
1 |
3+2 |
3.5 |
1 |
15 |
农委楼下大门东1间 |
1 |
3+2 |
3.5 |
1 |
16 |
农委楼下(大门东第6间) |
1 |
3+2 |
4 |
1 |
17 |
蒙涡路化肥厂南侧 |
1层 |
3+2 |
2 |
1 |
18 |
望月A区13#楼商西—29、30 |
2 |
3+2 |
4.3 |
1 |
19 |
嵇康小区商11铺 |
1-2层 |
3+2 |
5.7 |
2 |
20 |
嵇康小区商39铺 |
1-2层 |
3+2 |
2.3 |
1 |
21 |
水务局大门西第10.11间 |
2 |
3+2 |
2 |
1 |
22 |
统调队楼下(东1间) |
1 |
3+2 |
1 |
1 |
23 |
统调队楼下(西1间) |
1 |
3+2 |
1.5 |
1 |
24 |
政协大门北第3间门面 |
1 |
3+2 |
1.3 |
1 |
25 |
农技推广中心门面(南起第3间) |
1 |
3+2 |
2 |
1 |
26 |
农技推广中心门面(南起第4-5间) |
2 |
3+2 |
4 |
1 |
27 |
农机家属院(人保公司西第9-10间) |
2 |
3+2 |
1.2 |
1 |
28 |
原林业局楼下(大门西第2-3间) |
2 |
3+2 |
8 |
2 |
29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2号111铺 |
1-2层/2层 |
3+2 |
0.35 |
0.5 |
30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2号114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31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2号115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32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4号103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33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4号104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34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4号108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35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4号109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36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5号107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37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5号112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38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5号113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39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5号114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40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5号115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41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5号116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42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6号114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43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6号115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44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6号116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45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6号117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46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6号119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47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号112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48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号113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49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号114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50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号118铺 |
1-2层/2层 |
3+2 |
0.3 |
0.5 |
51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号119铺 |
1-2层/2层 |
3+2 |
0.3 |
0.5 |
52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9号103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53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9号114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54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0号114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55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1号112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56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1号113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57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1号114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58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1号116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59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3号102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60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3号103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61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3号104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62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3号108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63 |
广运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中心13号109铺 |
1-2层/2层 |
3+2 |
0.32 |
0.5 |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拍卖(连续竞价)的方式,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须达到2家及2家以上,其中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四、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请意向受让方于公告期(2024年8月30日8:00始至2024年9月18日17:30止)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完成登录、登记、缴纳保证金等事项,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一)登录。意向受让方须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点击“平台主体登录”后,进入“主体登录”页面,点击“我要竞买”,进入“亳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以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进行系统登录。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登陆页面点击“法人CA登录”,使用CA进行登录。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完成安徽政务服务网实名认证注册,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登陆页面点击“个人用户登录”,点击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 ”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跳转登录。
请意向受让方及时办理CA或完成安徽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因未及时办理CA或未完成安徽政务服务网实名认证注册,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事指南》(http://ggzy.bozhou.gov.cn/fwzn/025001/025001001/025001001001/20211105/f9d8f6cf-d7ff-4b65-aeb5-aefe50e2f13f.html)。
(二)登记。完成系统登录后,选择有意向参与竞价的标的,点击“我要竞价”按钮,进入工作台页面,点击“竞买登记”,填写必要信息后,点击“添加保存”,完成项目登记。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的,意向受让方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的的竞买,必须对该标的进行登记。
(三)缴纳保证金。
1.保证金支付。在工作台页面,点击进入“项目登记”,须填写本单位或本人“保证金缴款账号”。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工作台页面,点击“保证金查询”,进入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通过订单式支付或转账支付缴纳保证金。
(1)订单式支付。在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点击“在线支付”,进入保证金在线支付信息页面。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点击“生成对公支付订单”;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生成个人支付订单”。生成订单后,系统提示跳转至银行相关页面,按照银行操作指引操作,完成保证金支付。
(2)转账支付。在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查看“子账号”,须通过在项目登记页面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2.保证金查询。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在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点击“缴纳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0551-5122006、4009980000)进行反馈。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期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未按规定方式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责任自负。
五、标的展示
自2024年8月30日8:00始至2024年9月18日17:30止进行标的物展示,踏勘现场事宜详询委托方。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六、项目竞价
请意向受让方于竞价期限内(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4年9月19日10:00时始至2024年9月19日11: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完成项目竞价。
(一)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在工作台页面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二)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三)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200元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委托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网络竞价风险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责任自负。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亳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竞买人)》。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七、成交款
受让方须于网络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支付至委托方指定结算账户。
八、竞拍保证金处置
1.竞拍成功:起拍价0-0.99万元缴纳履约保证金0.5万元;起拍价1-4.99万元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起拍价5-19.99万元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起拍价20-49.99万元缴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清,并与委托方签定合同,合同有效期以委托方确认的为准;不按期交清成交款、拍租佣金、签订合同及成交后放弃反悔的,视为其放弃成交资格,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用于充抵佣金及其他费用,并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受让方在付清成交价款、佣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受让方凭保证金退还申请、合同、成交款缴款凭证等,按照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办理拍卖保证金退还手续。其他意向受让方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变更或撤销账户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责任自负。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约定缴纳成交款、佣金、签订合同的;
(6)受让方不按照合同履约的;
(7)其他监督部门认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4.受让方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受让方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自愿承担《拍卖法》第39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九、佣金及相关手续办理
买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承担网络拍卖佣金(年成交价的3%),佣金缴纳及相关手续、费用办理详询拍卖公司。佣金收款账户名称:亳州鲲鹏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安徽蒙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周支行;账号:2001 0266 5025 6660 0000 018。
十、其他事项
(一)只有按规定要求完成登录、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
(二)任何要求澄清转让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报名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该公告内容为网络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人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委托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委托方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四)对本次网络拍卖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
依法查处(监督电话:0558—5523007)。
(五)拍卖标的均以委托方提供的标的手续、资料为依据,其他
对标的概况的介绍、描述仅供参考,委托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
卖公司不承担标的所有瑕疵的担保责任。
(六)受让方与委托方付清成交款、佣金、签订合同后,由委托方将现状标的直接交予受让方。
(七)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整体拍卖,意向受让方在拍卖前应认真查看标的实物,对该标的物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阅标的物资料、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物现状等。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等所披露的各种信息和瑕疵仅供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保证该标的物还可能存在其它缺陷。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质量、面积、数量等以标的现状为准,如资料与实际数据不符,不影响成交价。意向受让方网上报名后即表明对该标的物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八)拍租要求
拍租标的用于商业批发及零售和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餐饮、浴池、铝合金加工等行业经营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环保要求。水、电、气由租户自行到相关部门开通,严禁租户私自改动消防设施设备,否则租户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严禁租户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租赁物所涉及的水、电、物业、通讯、宽带、门前“三包”及治安费用等与经营相关的税费由租户承担。租赁期限为3年+2年,成交人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后与委托人签订三年期租赁合同,租金一年一交。租期到期后,如承租人无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履约状况良好,并愿意继续承租,经委托人同意,可续签两年租赁合同(在三年租期到期前三个月与委托人签订续租合同,续租期统一定为两年,租金一年一交。续租期两年的年租金比前三年的年租金递增5%,其他履约保证金等条件保持不变,仍按原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人:蒙城县梦蝶公用事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人联系方式:0558-7190335
地址: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二楼
拍卖人:亳州鲲鹏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司联系方式:0558-7661078
地址: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四楼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558-5991051
技术支持:0558-5122006
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络竞价须知
一、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二、网络竞价方式适用于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三、凡进入网络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本项目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亳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竞买人)》,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受让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本项目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四、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具体流程如下:
(一)本项目自由报价期为2024年9月19日10:00时始至2024年9月19日11:00止。自由报价期意向受让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二)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内达到或超过起始价的最高出价者即为受让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达到或超过起始价的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受让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三)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五、免责条款
(一)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填写注册报名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受让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委托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受让方使用。因意向受让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委托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因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委托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委托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异常情况处理
(一)竞价系统中的内容与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时,委托方有权修改竞价内容、终止(中止)竞价、否决竞价结果,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二)竞价结束,竞价结果经核查有误,委托方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三)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4款所述情况,委托方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