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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昌顺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所属亳州利辛港区一期经营权(4个500吨级兼顾1000吨级散货及1个粮食泊位)3年期经营租赁权网络拍租公告
项目编号:BZLX2024CQ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亳州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利辛县昌顺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现对亳州利辛港区一期经营权(4个500吨级兼顾1000吨级散货及1个粮食泊位)3年期经营租赁权进行网络拍租。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一、拍租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位置及概况 |
已建规模 |
数量 |
租期 |
年租金起拍价 |
竞拍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用途 |
1 |
位于茨淮新河左岸阚疃闸下游4.3公里至5.2公里处。码头内容包括4个500吨级(水工兼顾1000吨级)散货泊位及1个粮食专用泊位,每个泊位占用岸线75米;现场包括临时办公房、工具间、变电站等。另购置了固定式起重机4台、汽车冲洗平台、汽车衡、监控系统、照明系统等设备。四个泊位主要用于装卸砂、石等散货材料及一个粮食专用泊位。 |
500吨级(水工兼顾1000吨级)泊位 |
5 |
3年 |
296.6万元 |
200万元 |
100万元 |
泊位 |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及其他: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装卸搬运等业务经营范围;
3.竞得人须配备足够的与码头设备运行相适应的特种设备持证操作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竞买人不具备承租人条件的,取消竞买资格,并自行承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完成网络拍卖后,委托方对标的受让方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受让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拍卖(连续竞价)的方式,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须达到2家及2家以上。本次拍租标的设有拍租保留底价,最高报价达到或超过拍租保留底价的最高出价者确定为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拍租保留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四、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请意向受让方于公告期(2024年6月14日8:00始至2024年6月26日17:00止)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完成登录、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等事项,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登录。意向受让方须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点击“平台主体登录”后,进入“主体登录”页面,点击“我要竞买”,进入“亳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以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进行系统登录。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登陆页面点击“法人CA登录”,使用CA进行登录。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完成安徽政务服务网实名认证注册,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登陆页面点击“个人用户登录”,点击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 ”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跳转登录。
请意向受让方及时办理CA或完成安徽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因未及时办理CA或未完成安徽政务服务网实名认证注册,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服务办事指南》。
(二)登记。完成系统登录后,选择有意向参与竞价的标的,点击“我要竞价”按钮,进入工作台页面,点击“竞买登记”,填写必要信息后,点击“添加保存”,完成项目登记。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的,意向受让方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的的竞买,必须对该标的进行登记。
(三)缴纳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支付。在工作台页面,点击进入“项目登记”,须填写本单位或本人“保证金缴款账号”。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工作台页面,点击“保证金查询”,进入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通过订单式支付或转账支付缴纳保证金。
(1)订单式支付。在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点击“在线支付”,进入保证金在线支付信息页面。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点击“生成对公支付订单”;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生成个人支付订单”。生成订单后,系统提示跳转至银行相关页面,按照银行操作指引操作,完成保证金支付。
(2)转账支付。在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查看“子账号”,须通过在项目登记页面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2.保证金查询。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在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点击“缴纳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0558-5122006、4009980000)进行反馈。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期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未按规定方式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责任自负。
五、标的展示
自2024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6月26日17:00止进行标的物展示,踏勘现场事宜详询拍卖公司或委托方。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状况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全面了解和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质量、数量、瑕疵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六、项目竞价
请意向受让方于竞价期限内(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4年6月27日9:00时始至2024年6月27日17: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完成项目竞价。
(一)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在工作台页面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二)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三)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 5 万元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委托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网络竞价风险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责任自负。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亳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拍卖活动。
七、成交款、使用权合同签订
竞拍成功后,受让方须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第一年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帐户。采用租金一年一付(预付)的方式,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具体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另需自竞拍成交之日起7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不按期交款或签订合同的,视为其放弃竞租成功签约资格,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用于充抵佣金及其他费用,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受让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毕,保证金全额退还(无息)。
八、竞买保证金处置
(一)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暂不返还,须付清成交款、履约保证金、佣金,签订《租赁合同》后,受让方凭保证金退还申请、《租赁合同》、成交款缴款凭证等,按照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办理拍卖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原账户退回。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履约保证金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二)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账户变更或撤销账户等造成的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责任自负。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保证金不予返还。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约定缴纳成交款、佣金或签定《租赁合同》的;
6.受让方不按照合同履约的;
7.其他监督部门认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四)受让方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受让方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拍卖法》第39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九、佣金及相关手续办理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佣金,由拍卖成交人按成交价0.88%的比例缴纳给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佣金收款账户名称:安徽三福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阜阳市北京路支行;账号:1201 1201 0400 12545。
十、其他事项
(一)只有按规定要求完成登录、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
(二)任何要求澄清转让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该公告内容为网络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人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委托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委托方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四)对本次网络拍卖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依法查处(监督电话:0558-5523007)。
(五)拍卖标的均以委托方提供的标的手续、资料为依据,其他对标的概况的介绍、描述仅供参考,委托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标的所有瑕疵的担保责任。
十一、服务要求
1、受让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
2、受让方所使用的水、电费由承租方据实承担;
3、经营期间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场地安全、设备升级改造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4、此次招租的具体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勘察现场,以实际现状为准,否则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在租赁期内不得将经营权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经营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合同自行中止。
6、未尽事宜,以委托方提供《租赁合同》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联系方式:焦工 13855870778 苏工18955884598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祥源文旅城祥瑞府2#102
委托人联系方式:19156969708
地址: 安徽省利辛县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口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李主任 0558-8017588
地址:利辛县政通路与前进路交叉路口利辛县人民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产权交易部
利辛县昌顺港口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三福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网络竞价须知
一、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设有拍租保留底价,有效最高报价达到或超过拍租保留底价的最高出价者确定为受让方,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拍租保留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二、网络竞价方式适用于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三、凡进入网络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本项目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亳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意向受让方)》,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受让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且一经报价,不得撤回。
四、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具体流程如下:
(一)本项目自由报价期为2024年6月27日9:00至2024年6月27日17:00。自由报价期意向受让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二)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内达到或超过拍租保留底价的最高出价者即为受让方,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达到或超过拍租保留底价的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受让方,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三)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五、免责条款
(一)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填写注册报名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受让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委托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受让方使用。因意向受让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委托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因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委托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委托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异常情况处理
(一)竞价系统中的内容与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时,委托方有权修改竞价内容、终止(中止)竞价、否决竞价结果,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二)竞价结束,竞价结果经核查有误,委托方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三)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4款所述情况,委托方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