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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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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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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BZSJ2024CG121号

项目名称:

 亳州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五河路217号

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贰万元整(¥22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亳州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170.89平方公里(以最终审批为准)。

服务要求: 按照《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要求,开展亳州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170.89平方公里)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包含单元详细规划和地块详细规划两个层次,主要是落实传导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明确城市主次干道、市区级公共设施、地块位置、用途、开发建设强度等的指标和管控要求,作为实施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实施城镇开发建设、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谷玉会赵恒生、车振涛、吴金才、颜丽、高林林(采购人代表)刘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

成交金额

(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备注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按规定标准的60%计收。本项目收费金额为2135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40620

3.开标日期:20240718

4.资格能力条件: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自资规甲字21340240;至2025年12月31日;

5.业绩:1)阜南京九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设计项目;2020年09月;2)合肥中央公园总体规划深化、竖向设计、设计总控及地块控规(第1包合肥中央公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年12月;3)合肥市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10月;4)潜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和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项目;2020年09月;

6.信誉(荣誉获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IMSCG23Q9517ROL;至2026年04月11日;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IMSCG23S9519ROL;至2026年04月11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IMSCG23E9518ROL;至2026年04月11日;

7.项目负责人:  姜莘;城市规划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ZG(12)93419097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073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5110009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址:亳州市光明路129号

联系方式:0558-5122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养生大道传媒大厦2201室         

联系方式:18156723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工

电   话:18156723222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20240719

招标文件.pdf

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评审得分与排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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