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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逾期: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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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见证
一、项目编号:
BZQC2023CG029号
二、项目名称:
谯城区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含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购项目一标包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 811 号安粮国贸中心 42 层
中标金额:贰佰贰拾肆万贰仟伍佰元整(¥2242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谯城区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含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购项目一标包 服务范围:包括市高新区(含十九里镇)、谯东镇、古城镇、城父镇、龙扬镇、淝河镇、双沟镇、十河镇、赵桥乡、大杨镇、立德镇、花戏楼街道12个单位辖区居民参保人员,参保人数约69万(每年以实际参保人数计算) 服务要求:对全区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发生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进行经办和承办,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进行服务和赔付。 服务时间:1095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丁振龙、刘丽、刘昕、王金侠、李丽娜(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4月27日
3.开标日期:2023年5月18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详见询标函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5月3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谯城区财政局:0558-5539639
(五)中标单位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三曹路271号
联系方式:王殿合15256769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亳州市希夷大道 455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楼 323 室)
联系方式:0558-5587189 19159692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工
电 话:0558-5587189 19159692225
十、附件
招标文件.pdf详细得分汇总排序表、分项报价表、主要业绩一览表、信誉一览表.pdf一标包询标函.pdf采购人定标意见签署表.pdf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