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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时间: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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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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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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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01 18: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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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BZSJ2024CG12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亳州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6-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提问1:关于《亳州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BZSJ2024CG121号)—第三章“评标办法”—“(三)综合评审表”—“团队技术人员与文件中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专业不一致是否可得分?

回复:可以得分。根据文件中规定的专业类别职称,同专业类别相关专业都可作为评分依据。

提问2:关于投标人奖项评分标准中是否涵盖规划行业相关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

回复:该评分专项已取消,详细更正明细如下:

原文件: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资格(24分)

项目负责人4分)

具有城乡(城市)规划正高级职称证书的得4分,满分4分;具有城乡(城市)规划高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4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4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业绩:

1、编制过的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注:(1)合同业绩信息须能体现评审要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对应的业绩列表,并附上述证明文件;在合同复印件中涉及评分的部分标下划线,以便评委审核。

团队技术人员(16分)

1、具有城市设计中级、建筑学专业中级、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提供1个专业得1.5分;具有以上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个专业得3分此项满分9分;

2、具有地理信息专业中级、道路交通专业中级、给水排水专业中级、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土地规划管理专业中级、测绘专业中级、工程造价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每提供1个专业得1分,此项满分7分。

需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同一人具有多个专业学历证书的,仅计取一个专业。

注:

1)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认定依据,专业名称须完全一致才能得分;

2)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能体现项目人员姓名,如无法体现,须另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团队技术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奖项(6)分

6)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类似项目获得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2)颁奖单位需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业绩

5分)

5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以下业绩:

1、编制过的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本项满分5分;

注:(1)合同业绩信息须能体现评审要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对应的业绩列表,并附上述证明文件;在合同复印件中涉及评分的部分标下划线,以便评委审核。

2)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同时作为评分依据。 

信誉

5分)

 

5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2分, 最多得 5分,否则不得分。

更正为: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资格(29分)

项目负责人5分)

具有城乡(城市)规划正高级职称证书的得5分,满分5分;具有城乡(城市)规划高级职称证书的得2.5分,满分2.5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5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5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业绩:

1、编制过的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本项满分5分;

注:(1)合同业绩信息须能体现评审要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对应的业绩列表,并附上述证明文件;在合同复印件中涉及评分的部分标下划线,以便评委审核。

团队技术人员(19分)

1、具有城市设计中级、建筑学专业中级、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提供1个专业得2分;具有以上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个专业得4分此项满分12分;

2、具有地理信息专业中级、道路交通专业中级、给水排水专业中级、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土地规划管理专业中级、测绘专业中级、工程造价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每提供1个专业得1分,此项满分7分。

需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同一人具有多个专业学历证书的,仅计取一个专业。

注:

1)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认定依据,专业名称须完全一致才能得分;

2)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能体现项目人员姓名,如无法体现,须另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团队技术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

业绩

5分)

5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以下业绩:

1、编制过的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本项满分5分;

注:(1)合同业绩信息须能体现评审要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对应的业绩列表,并附上述证明文件;在合同复印件中涉及评分的部分标下划线,以便评委审核。

2)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同时作为评分依据。 

信誉

6分)

 

6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2分, 最多得 6分,否则不得分。

提问3:请问如合同无法证明项目负责人信息的,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是否满足评分标准?

回复: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可以满足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提问4:综合评审表中关于团队技术人员:如提供子公司人员材料,并附相关子公司归属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是否满足评分标准?

回复:不能满足。

5、更正: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711820 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4718820 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7-1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址:     亳州市光明路129号        

联系方式:     高主任 0558-5122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亳州市养生大道传媒大厦2201室          

联系方式:   丁工 18156723222      15056754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工     刘工                            

电   话:     18156723222     15056754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