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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2024年占补平衡项目勘测设计服务单位(二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MC2024CG05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蒙城县2024年占补平衡项目勘测设计服务单位(二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三)1.综合评审表现变更为: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服务方案 |
30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服务方案组成部分: (1)技术方案(2)项目的重难点分析(3)作业流程(4)成果规格(5)实施方案(6)保障措施(7)售后服务培训计划(8)人员配备(9)拟投入的设备(10)安全管理方案 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 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1项均符合的得3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
体系认证 |
9分 |
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认证证书得3分,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 |
综合实力 |
9分 |
投标人具有适合本项目需求的土地整治系统物联网监管平台、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土地利用规划动态监管系统,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
人员配备 |
15分 |
1、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3分): 具有土地管理或规划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 2、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3分): 具有测绘类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测绘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得3分。 3、拟派本项目其他人员中(9分): (1)参与航飞采集人员须持证操作,具有无人机操作员证,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参与项目人员具有测绘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参与项目人员具有城乡规划或城市规划或者土地管理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以上人员岗位不得兼任,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拟派人员名单及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和投标人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6个月)为拟派人员任意缴纳1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2)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按最高职称,仅计分一次。 |
拟投入仪器设备 |
17分 |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仪器设备: 1、供应商具有测绘三维激光扫描仪的,得2分; 2、供应商在设备配备中,每提供1架航测无人机服务本项目,得3分,本小项满分12分。 注:无人机必须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登记备案,提供注册码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供应商具有航测数据计算机处理软件,得3分。 |
相关业绩 |
10分 |
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响应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采购内容等评审信息,须另附项目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更正日期:2024年5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采购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城关镇嵇康中路148号
联系方式:18756752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0558-782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楚主任
电 话:1875675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