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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MC2023CG03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蒙城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质保期(5分)删除,原评标办法项目方案(20分)现变更为: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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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方案(25分) |
实施方案(6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档案分类整理方案、数字化加工方案等)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严谨科学可行性高的得6分,方案基本完整,具备可行性的得3分,方案缺乏合理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进度方案(6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度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度保障措施、进度计划承诺等)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严谨科学,可行性高的得6分,方案基本完整,具备可行性的得3分,方案缺乏合理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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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方案(7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档案安全管理措施、保密管理制度等)进行评分:档案安全管理措施和保密管理制度详细完整、严谨科学,可行性高的得7分,档案安全管理措施和保密管理制度基本完整,具备可行性的得3分,档案安全管理措施和保密管理制度缺乏合理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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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方案(6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扫描图像质量、实体整理装订质量、图像和实体的对应、图像属性的质量、图像与属性的对应、数据完整性等)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严谨科学,可行性高的得6分,方案基本完整,具备可行性的得3分,方案缺乏合理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3年4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采购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蒙城县人民法院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宝塔东路22号
联系方式:17756728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南华苑商业综合体三楼
联系方式:0558-782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