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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时间: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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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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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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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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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17 17: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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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2023-04-17 17:36:11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蒙城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MC2023CG0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蒙城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4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质保期(5分)删除,原评标办法项目方案(20分)现变更为: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及标准

 

 

 

 

 

 

 

项目方案(25分)

实施方案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档案分类整理方案、数字化加工方案等)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严谨科学可行性高的得6方案基本完整,具备可行性的得3分方案缺乏合理性的得1未提供不得分。

进度方案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度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度保障措施、进度计划承诺等)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严谨科学,可行性高的得6方案基本完整,具备可行性的得3方案缺乏合理性的得1未提供不得分。

保密方案7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档案安全管理措施、保密管理制度等)进行评分:档案安全管理措施和保密管理制度详细完整、严谨科学,可行性高的得7档案安全管理措施和保密管理制度基本完整,具备可行性的得3档案安全管理措施和保密管理制度缺乏合理性的得1未提供不得分。

质量方案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扫描图像质量、实体整理装订质量、图像和实体的对应、图像属性的质量、图像与属性的对应、数据完整性等)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严谨科学,可行性高的得6方案基本完整,具备可行性的得3方案缺乏合理性的得1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3年4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采购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蒙城县人民法院    

 址:亳州市蒙城县宝塔东路22号     

联系方式:17756728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南华苑商业综合体三楼    

联系方式:0558-782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