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澄清答疑更正公告

利辛县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信息时间:2022-11-17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打印

公告结束

剩余: 00 00小时 00分钟 00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6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4分0秒

是否逾期: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2-11-17 15:46:14
    •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6分
  • 采购部审核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2-11-17 16:00:03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4分

利辛县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LX2022CG0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利辛县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提问: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1940000 元,合同履行期限:1095日历天。异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规定,具有严重的排他性和偏向性,涉嫌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质疑请求: 修改本条资格要求。建议修改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回复:本项目采购标的为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技术要求不高,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因此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可将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2.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3.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利辛县人民医院

址: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文州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

式:0558-8780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

式:0558-8863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巩军  张芸西

电   话:0558-8780218   0558-8863610

2022年1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