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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第二完全中学风雨操场建设项目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利辛县第二完全中学风雨操场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BZLX2024GC62901 |
招标人 |
利辛县教育局 |
招标人地址 |
利辛县港口路866号 |
招标联系人 |
关青青 |
联系方式 |
17756709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利辛县淝河路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董浩 |
联系方式 |
0558-8863636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1、招标文件P46页评标委员会计算出技术标和商务标合计得分,推荐技术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合计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依次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合计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相同,则先后按施工组织设计(暗标)得分、投标人类似业绩得分、投标人拟派建造师类似业绩得分、投标人信用得分、投标人奖项得分高者优先,如以上得分都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名顺序,修改为:评标委员会计算出技术标和商务标合计得分,推荐技术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合计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依次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合计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相同,则先后按施工组织设计(暗标)得分、投标人拟派建造师类似业绩得分,得分高者优先,如以上得分都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名顺序。 2、招标文件P47页3.2.1表述以此为准:技术标评审顺序: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暗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投标人荣誉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招标文件P47页3.3.1表述以此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暗标进行评分。然后评委会对所有投标人进行形式评审和资格审查,形式评审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企业荣誉的评审。以上各项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澄清答疑与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澄清公告与修改通知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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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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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2024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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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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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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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利辛县教育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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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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