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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井供应链物流仓储中心项目室外工程(二次)第1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古井供应链物流仓储中心项目室外工程(二次)第1标段 |
项目编号 |
BZSJ2024GC54101 |
招标人 |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 |
招标联系人 |
丁翔宇 |
联系方式 |
18133309797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张军 |
联系方式 |
0558-5520951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古井供应链物流仓储中心项目室外工程(二次)项目编号:BZSJ2024GC541号,现将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补充条款第85-86页35.2 关于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特别约定:第(1)内容中,发包人要求对承包人提供的已经检测合格的材料进行复检的,承包人不得拒绝,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此处修改为: 发包人要求对承包人提供的已经检测合格的材料进行复检的,复检结果合格的相关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复检结果不合格的相关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第128页履约承诺书第二条内容中:同时,建造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变更,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及市标后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此处修改为: 同时,建造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变更,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针对此句话投标人在投标时是否修改,均视为响应招标文件,中标后按修改后的要求执行;履约承诺书中其他内容不变。 3、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答疑、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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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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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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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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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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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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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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