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答疑澄清

涡阳县芦笋深加工大棚及保鲜库建设项目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2024-10-14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打印

公告结束

剩余: 00 00小时 00分钟 00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2分0秒

是否逾期: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新交易平台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4-10-14 17:29:57
    •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分
  • 初次见证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10-14 17:36:26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 最终见证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10-14 17:40:58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涡阳县芦笋深加工大棚及保鲜库建设项目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涡阳县芦笋深加工大棚及保鲜库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BZGY2024GC59301

招标人

涡阳县陈大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涡阳县陈大镇王桥村雪河街5号

招标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方式

15055809571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宿工

联系方式

0558-7551023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现就本项目澄清修改如下:一、删除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4)被替换的项目班子人员不得再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和管理,若发现须再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等同于替换金额。二、招标文件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承诺书、履约承诺书第二条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及时到岗履职,保障项目建设需求。除因不可抗力外,不变更建造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确需变更的报建设单位同意,并按合同约定扣除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或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变更后的人员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的资格、业绩及奖项等标准。同时,建造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变更,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本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文件为准。2024年10月14日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开标时间变更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涡阳县陈大镇人民政府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备注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