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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中心城区排水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设计第1标段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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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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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中心城区排水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设计第1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亳州市中心城区排水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设计第1标段

项目编号

BZSJ2024GC54001

招标人

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

亳州市高新区杜仲路与魏武大道交口向西200米

招标联系人

王涛

联系方式

18756574380

招标代理机构

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亳州市文采路800号城建大厦16楼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许建华

联系方式

0558-5123066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亳州市中心城区排水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设计 答疑文件 (项目编号:BZSJ2024GC540) 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该项目有关内容答疑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36页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3.7.6.2 (5)技术标设计方案(暗标)篇幅页数不得超过200页(含暗标封面);请问:技术标设计方案中图纸页数是否也计入总页数中? 答:图纸页数计入总页数中。 2、招标文件第63页专用合同条款补充条款中:“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予更换,确因项目班子管理人员身体健康等不可抗拒原因需要变更时,替换后的管理人员资格、业绩不得低于原管理人员,并完善变更手续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等相关管理部门备案。未报送备案或替换的项目班于管理人员条件低于投标时条件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记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不良记录档案一次。更换项目班子管理人员一人次视为违约一次,并按以下规定给予承包人进行违约处理”。 该条现修改为:“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予更换,确因项目班子管理人员身体健康等不可抗拒原因需要变更时,替换后的管理人员资格、业绩不得低于原管理人员,并完善变更手续”。 3、招标文件第63页专用合同条款补充条款中更换项目班子管理人员一人次视为违约一次,并按以下规定给予承包人进行违约处理:“(3)被替换的项目班子人员不得再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和管理,若发现须再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等同于替换金额”。 该条现予以删除。 4、招标文件第63页专用合同条款补充条款中:“6、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时间超出 15天,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重新开展招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设计费不予支付,已支付的设计费须按发包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到指定的账户”。 该条中“没收履约保证金”,现修改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2024年10月9日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开标时间变更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亳州市城市管理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9日

备注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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