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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第三十五中学建设项目监理第1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亳州市第三十五中学建设项目监理第1标段 |
项目编号 |
BZSJ2024GC52901 |
招标人 |
亳州市教育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招标人地址 |
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世纪花园小区综合办公楼 |
招标联系人 |
郭主任 |
联系方式 |
18056795111 |
招标代理机构 |
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亳州市百合路与文采路交叉口建工大厦16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吴帅 |
联系方式 |
0558-5991108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亳州市第三十五中学建设工程监理答疑文件 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亳州市第三十五中学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编号:BZSJ2024GC529号),现将答疑文件发布如下: 1、提问:招标文件要求:1、提供 2019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1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项目投资金额达 9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监理业绩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 28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居住建筑、仓储和工业厂房除外); 2、在满足招标公告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基础上,企业再提供 1 个单项合同项目投资金额达 9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监理业绩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28000 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居住建筑、仓储和工业厂房除外,得 5 分,满分 5 分;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项目投资金额达 9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监理业绩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28000 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居住建筑、仓储和工业厂房除外,得 5 分;满分 5 分。 请问:我公司业绩竣工证明材料提供:五方责任主体签章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否给与加分? 回复:可以。 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亳州市教育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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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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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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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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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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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亳州市教育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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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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