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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第三十五中学建设工程监理第1标段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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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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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第三十五中学建设工程监理第1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亳州市第三十五中学建设工程监理第1标段

项目编号

BZSJ2024GC52301

招标人

亳州市教育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招标人地址

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世纪花园小区综合办公楼

招标联系人

郭主任

联系方式

18056795111

招标代理机构

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亳州市百合路与文采路交叉口建工大厦16楼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吴帅

联系方式

0558-5991108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亳州市第三十五中学建设工程监理答疑文件 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亳州市第三十五中学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编号:BZSJ2024GC523号),现将答疑文件发布如下: 1、提问:我单位提供总监已经退休但是在执业期内,我单位投标提供聘用证明及退休证是否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该项目的资金落实意见,招标公告中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14205.6万元;本监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监理服务费或招标控制费率)1%,以施工结算价作为计算基数”修改为“4、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14205.6万元;本监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监理服务费或招标控制费率)1%,以110万元作为计算基数,本项目最终监理费用=投标监理费率*110万元。” 3、招标文件93页“四、工程价款支付”的相关内容修改为: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是指自施工进场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时监理人获得的全部报酬和唯一报酬。 监理费用按照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乘以监理费率计算监理费,每两个月支付一次监理费用,支付总监理费用的15%;支付至总监理费用的90%为止,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付至总监理费的95%;工程竣工审核完成后付至总监理费用的97%,余下3%在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支持银行转账;纸质或电子形式的各类保函(保险)缴纳)。” 4、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 2024 年 6 月12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亳州市教育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4日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开标时间变更

2024年06月12日 08时30分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2024年06月12日 08时30分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亳州市教育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4日

备注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