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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见证
谯城区积水点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谯城区积水点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
项目编号 |
BZQC2024GC52001 |
招标人 |
亳州市谯城区城市管理局 |
招标人地址 |
亳州市谯城区八中南路朝阳小区东北约30米 |
招标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方式 |
0558-8560685 |
招标代理机构 |
亳州金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亳州市谯城区元参路与花戏楼路交叉口财金大厦26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杨工 |
联系方式 |
0558-5587189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BZQC2024GC520号 招标项目名称:谯城区积水点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原定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00 二、现就本项目有关问题及重复问题澄清内容如下: 1、提问:①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2.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建)项目;问若中标侯选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建)项目是否取消其中标侯选人资格?②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2 提供 2021年1月1日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项目投资金额1.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2.2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所监理的投资金额1.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问类似业绩是否需要提供竣工验收资料?④该项目未要求投标保证金及保函,若投标单位违规是否做进一步处理? 答复:①按招标文件执行;②按招标文件执行;③按招标文件执行;④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73页 5.3支付酬金 相关内容修改为“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根据已完成工程进度支付监理费,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量的30%,支付至监理合同价款的20%;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量的50%,支付至监理合同价款的40%;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量的80%,支付至监理合同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监理合同价款的90%;经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监理合同价款97%,余款3%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一次性付清。” 三、其他澄清事宜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名 称:亳州市谯城区城市管理局、亳州市谯城区商汤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八中南路朝阳小区东北约30米、亳州市谯城区财金大厦25楼 联系人:李工、徐经理 联系方式:0558-8560685、0558-5768015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亳州金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元参路与花戏楼路交叉口财金大厦26楼 项目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558-5587189 19159692227 2024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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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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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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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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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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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亳州市谯城区城市管理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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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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