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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见证
利辛县永幸河治理工程监理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2次)
项目名称 |
利辛县永幸河治理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 |
BZLX2024GC53101 |
招标人 |
利辛县水利局 |
招标人地址 |
利辛县永兴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
招标联系人 |
王衡 |
联系方式 |
13856818614 |
招标代理机构 |
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利辛县淝河路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武琦 |
联系方式 |
0558-8863636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利辛县永幸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编号:BZLX2024GC531号)澄清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5页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修改为“(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须知前附表3.2.3报价方式修改为价格。 3.招标文件中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水工建筑专业)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均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投标人信用(6分)1.信用得分”是指监理类信用等级和监理类市场行为分值。 本修改澄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修改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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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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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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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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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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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利辛县水利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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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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