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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见证
尚居文竹园项目太阳能设备采购及安装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2次)
项目名称 |
尚居文竹园项目太阳能设备采购及安装 |
项目编号 |
BZLX2023GC60201 |
招标人 |
利辛县尚居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利辛县子胥大道和淝河路交叉口城投集团3楼。 |
招标联系人 |
许寅生 |
联系方式 |
15156005110 |
招标代理机构 |
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利辛县淝河路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董浩 |
联系方式 |
0558-8863636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付款方式现修改为:①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40%作为定金。②按批次通知发货,该批次货到现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货款的 30%。③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 完成后,最终竣工验收备案合格,甲方向乙方再支付该批次货款的 27%。④该批次货款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两年(如厂家质保期或承诺质保期高于两年,以最高质保期为准,质保期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澄清答疑与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澄清公告与修改通知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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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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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2023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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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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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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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利辛县尚居置业有限公司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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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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