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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城南水厂333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次)第1标段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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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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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城南水厂333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次)第1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城南水厂333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次)第1标段

项目编号

BZSJ2023GC53101

招标人

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1289号

招标联系人

左小龙

联系方式

17705677706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固镇路 3388 号北辰旭辉中心718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唐超

联系方式

0551-65398435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以下补充说明: 删除招标文件第44页3.6.1“(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当有效投标不足3个,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视为投标具有竞争性,可以继续评标: (一)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水利、交通工程项目: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5%; (二)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相关配套工程、土地整理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 (三)绿化工程项目: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 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开标时间变更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备注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