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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炉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监理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高炉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
项目编号 |
BZGY2023GC50801 |
招标人 |
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人地址 |
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
招标联系人 |
冯主任 |
联系方式 |
19856765990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刘工 |
联系方式 |
0558-7210231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高炉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监理(项目编号:BZGY2023GC508)澄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条1.5企业信用中增加住建系统信用评价要求,具体如下: 1.5.2住建系统信用评价要求: 以投标人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信用分值为准: (1)如企业信用分值为60分及以上的,视为合格; (2)如企业信用分值为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 注:①如查询时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空的,表示企业未在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登记记录,信用分值默认为60分; ②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联合体各成员的信用评价分值均不得低于60分; ③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实时查询为准,对信用分值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特此说明。 本补充提问回复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提问回复文件为准。 2023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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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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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2023年0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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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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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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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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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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