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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涡阳县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
项目编号 |
BZGY2023GC50301 |
招标人 |
涡阳县丹城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地址 |
涡阳县丹城镇人民政府 |
招标联系人 |
司主任 |
联系方式 |
13966532369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杨工 |
联系方式 |
0558-7210236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涡阳县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项目编号:BZGY2023GC503号 )特别提醒如下: 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采用《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标准》(试行)(2019 年4 月)、《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0年)等定额编制,电子评标系统暂不支持《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标准》(试行)(2019 年4 月)、《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0年)等定额经济标错误雷同性分析、清单对比清标功能,现对以上两个指标由评标委员会线下进行核对,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经济标错误雷同性分析、清单对比问题,按无效投标处理。 特此说明。 本补充提醒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提醒文件为准。2023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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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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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2023年04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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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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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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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涡阳县丹城镇人民政府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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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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