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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中医院二期剩余工程施工总承包第1标段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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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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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中医院二期剩余工程施工总承包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亳州市中医院二期剩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 BZSJ2022GC076001
招标人 亳州市中医院 招标人地址 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与北一环交叉口
招标联系人 任文贤 联系方式 0558-5529076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徽州大道2588号要素市场A区4、6层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胡堃 联系方式 0551-66223282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亳州市中医院二期剩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BZSJ2022GC066号),招标文件调整内容及疑问回复如下: 一、招标文件内容调整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项中第(6)条:“招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含门槛业绩)、奖项、人员等要求,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满足即可。”调整为:“(6)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的企业业绩(含门槛业绩)、奖项、人员等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二、答疑文件回复如下: 1.我公司项目经理已退休,管理经验丰富,注册资格正常,有返聘合同,但社保已停缴,是否可以,如中标确保到现场履约。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1.5.2 住建系统信用评价要求:以投标人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信用分值为准:(1)如企业信用分值为 60 分及以上的,视为合格;(2)如企业信用分值为 60 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 注:①如查询时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空的,表示企业未在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登记记录,信用分值默认为60 分; ②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联合体各成员的信用评价分值均不得低于 60 分; ③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实时查询为准,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信用分值有新旧两个标准,老标准基本分是100分,有不良记录的C类是60分,新标准基本分是24分,在亳州无项目的都是24分,达到60分的不会超过10家。而且60分已经非常高,目前在亳州建委公布的信用A级企业只有93家,这些A级企业最低分是30多分,说明新标准达到60分是很难的。 2、①如查询时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空的,表示企业未在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登记记录,信用分值默认为 60 分; 根据这个说法没有申报信用评级的得分是60,申报的只能得24分,明显存在合理的情况。 答:施工企业申请入平台最低能得到64分,即基本分24+综合信用考核分数40分,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如有疑问可致电市住建局王主任咨询,联系方式0558-5127091。 3.亳州市中医院二期剩余工程总承包-内科病房楼和后勤楼-地下室项目没有把地下室未完成的60厚C15混凝土垫层计入,根据测量约6000m2.是否有取消的变更说明。 答:地下室60厚C15混凝土垫层未取消。60厚C15混凝土垫清单中未单独立项,包含在地下室清单67项金刚砂耐磨地坪中,其费用计入金刚砂耐磨地坪清单项中,投标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图纸答疑及现场完成情况自行考虑报价,施工时按相应的设计图纸、图纸答疑进行施工。 4.招标文件规定:1.5.2 住建系统信用评价要求:以投标人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信用分值为准:(1)如企业信用分值为 60 分及以上的,视为合格;(2)如企业信用分值为 60 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注:①如查询时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空的,表示企业未在亳州市工程建 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登记记录,信用分值默认为 60分;②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联合体各成员的信用评价分值均不得低 60分;但经实际操作发现,如果企业第一次申请,且未在亳州本地有工程,基本分只有24分,远远低于60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就不能参与本次投标,如何解决。 答:施工企业申请入平台最低能得到64分,即基本分24+综合信用考核分数40分,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如有疑问可致电市住建局王主任咨询,联系方式0558-5127091。 5.本工程需完成的结构,安装,初装,精装,强电,弱点,各专业系统种类多,项目繁琐,高危作业需要计算,施工组织设计要求200页难以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切实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建议针对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页数做一下扩展,建议500页,以满足业主对项目施工组织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招标文件P45评分项“投标人信用”中“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的信用评价系统(http://114.98.62.33:28800/webserver/app/index.html)查询的信用分值为准,查询的信用分值折算为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设信用评价系统实时查询的投标人信用分值为 X(满分为 100),按以下规则折算为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 Y(最大值为 5),Y=X*0.05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亳州市住建局最新公示,新版信用分仅公布信用评级情况,未公布具体得分。采用招标文件所述方法,因信用分原因所产生的分差已经可以对评标起到决定性作用,排他性较强,有失公允。请问是否可按住建局公布的信用评级赋分,且住建局在评级过程中不仅考虑了企业信用得分,更是综合考虑了企业不良信用行为情况。采用信用评级赋分更为科学。 答:施工企业申请入平台最低能得到64分,即基本分24+综合信用考核分数40分,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如有疑问可致电市住建局王主任咨询,联系方式0558-5127091。 7.考虑到本工程为剩余工程招标,现场已施工情况异常复杂,招标清单工程量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短期内我方无法核实,本次招标为总价合同,后期结算风险较大,建议调整为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本项目要求争创黄山杯,前期质量、安全等资料是否完整并符合相关创标要求; 答:资料完整,本项目目前病房楼主体结构尚未完工,中标单位进场可按要求争创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及优质工程。 9.现场已施工部分的质量问题,责任如何划分,请明确。 答:已施工部分的质量责任由原施工单位承担,如中标单位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存在异议,需在施工前一次性提出,否则,视为中标单位认可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且中标单位应做好已施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履行该项目整体工程的施工方主体责任。 10.现场已完工部分的材料、设备、专业分包等是否存在进度款、质量、安全等未妥善解决问题。 答:我院与原施工单位已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不存在进度款、质量、安全等未妥善解决问题。 11.现场已完工部分是否存在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本项目中标单位产生不利影响。 答:现场已完工部分农民工工资问题由原施工单位负责。 12.现场已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钢管脚手架是否拆除,招标后是否所有工作面均可交付,交付时间需多久? 答:现场已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钢管脚手架原则上由原施工单位在中标单位进场前拆除,中标单位也可在中标后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是否使用原施工方临时设施,若选择使用原施工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钢管脚手架,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各投标单位对临时设施费用应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以此向招标人增加费用。具体工作面交付时间待招标完成后由招标人具体通知。 13.现场原施工方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办公用房、洗车池、总配电房等)何时拆除?若不拆除,使用是否收取费用? 答:现场临时设施原则上由原施工单位在中标单位进场前拆除,中标单位也可在中标后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是否使用原施工方临时设施,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各投标单位对临时设施费用应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以此向招标人增加费用。 14.若因非中标单位原因造成中标单位无法正常进场施工,如何处置? 答:我院已与原施工单位签订解除合同协议,招标后待工作面具备进场条件后再通知本项目中标单位进场,但工期从进场后具备开工条件后,监理下达开工令时起算,中标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费用索赔,中标单位应全力配合建设单位及原施工单位的退场工作。 15.本项目编制清单控制价时使用哪期信息价,请予以明确。 答:亳州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2022年第八期。 16.受多种因素影响,各项施工要素价格变化较大,建议本项目材料、人工工日价予以调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7.本项目预付款担保可否采用见索即付商业保函形式。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18.若我司有幸中标,我司若与原施工机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1)因现场具备进场条件时间未定,建议租赁费用起算时间应为我司正式进场施工时间,建议招标文件合同补充条款1.17予以调整。(2)进出场费及安拆费原施工单位是否已经支付,按责任均等原则,建议双方均摊此费用。 答:(1)按招标文件合同补充条款1.17执行。(2)进场费、安装费已经支付,退场费和拆除费未支付。投标人应综合考虑,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9.招标文件规定: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投标单位。 养老保险须提供2022年1月以来在投标单位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我公司是大型国有央企,企业员工社保都是在工作所在地交,交社保的名称是所在地公司的分公司(无资质,非独立法人,相当于办事处的形式),是否可以。 答:认可,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0.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如有疑问可联系招标人,联系电话:0558-5529076。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2022/11/15 17:30
开标时间变更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亳州市中医院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11/15
备注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