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23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交易平台提交
最终见证
项目名称: | 2023年利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 ||
项目法人: | 利辛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亳州·利辛县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2023年度利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批稿)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亳州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
监督部门: |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 代理机构: | 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4-08-19 |
2023年利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2023年利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亳州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利辛县2023年度利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的批复、农发【2024】5号。
4.招标人: 利辛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5.招标人地址: 利辛县前进东路。
6.项目业主: 利辛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7.资金来源: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
8.项目出资比例: 100%。
9.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0.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1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 2023年利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 BZLX2024GC608号。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4.建设地点: 利辛县境内。
5.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主要施工内容为2023年利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建设,主要维修内容为包含但不限于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工程等,工程总投资约541.54万元。
6.合同估算价: 5415409.91元。
7.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8.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9.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5415409.91元。(暂列金:200000.00元)
10.其他: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 /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个,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说明:一般不少于5年,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具体约定,若为C类项目,业绩不作为资格条件);类似项目业绩指:(说明:合同金额或规模)及以上的 / (说明:建设性质) / (说明:类型)施工项目 / 。
(3)项目经理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说明: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可担任《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规定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有 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 (说明:若为C类项目,业绩不作为资格条件),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 /(说明:岗位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由招标人约定)的工程项目;
②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如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a.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b.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c.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d.投标人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②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6) / 。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说明: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填写具体数量)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19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9日10时00分。
3.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说明: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仍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办理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9 月 9 日10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 年 9 月 9 日 10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六室(利辛县前进路与政通路交口西北侧)(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
七、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等网站上发布。
九、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2.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获取招标文件,注册用户点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最右侧的“平台登录”后,在弹出页面点击“我要投标”按钮,在电脑USB口插入CA锁输入密码登录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注册办理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3.本项目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4.各投标单位可以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查询CA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注:安徽省内CA锁一地办理,全省通用)。
查询流程: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查询网址:
①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新制(网上办理办事指南网址)https://ggzy.bozhou.gov.cn/fwzn/025001/025001001/025001001001/20211105/f9d8f6cf-d7ff-4b65-aeb5-aefe50e2f13f.html;
②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新制 (窗口办理办事指南网址):https://ggzy.bozhou.gov.cn/fwzn/025001/025001001/025001001001/20211108/24e43a9e-8e22-4dbe-9bd2-3b043c34497b.html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利辛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利辛县前进东路 |
地址:利辛县淝河路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院内 |
联系人:孙启光 |
联系人:武琦 董浩 |
联系电话: 0558-8812373 |
联系电话:0558-8863636 19159693603 19159693602 |
招标文件异议 |
|
1.提出时间: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以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上表。 |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558-8800026、0558-8812507 地 址:利辛县建设路622号、利辛县淝河大道与高新路交叉口七楼 |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0000 元。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名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利辛支行
银行账号:176743762392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符合下列勾选情形之一的,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为民营企业的,如提供民营企业承诺书,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相应行业信用好或信用评价分值高、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近3年无建设工程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规定。
备注:投标人在相应行业信用好或信用评价分值高是指:水利工程项目信用评价等级为AA或市场行为分值≥85分,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和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在皖企业市场行为分值为准;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等级为AA,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准。
十二、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