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名称 | 产权交易项目澄清答疑(如有)发布 | 承办机构 | 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办事依据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V1.0)的通知》6.6.1 交易活动结束后,应通知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及时对交易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并在公示(公告)之前,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其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 ||
办理条件 | 交易文件规定的澄清答疑发布时间 | ||
办理地点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办理材料 | 见下表 | 办理形式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558-8017588 | 监督电话 | 0558-8800026 |
办事流程 | (1)转让人(代理机构)网上提交至产权交易部;(2)产权交易科规范性审核通过。(3)交易中心领导审核完成发布。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份数 | 签章要求 | 是否容缺 | 示范文本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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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复印件 | 电子件 | |||||
1 | 澄清答疑 | 0份 | 0份 | 原件扫描件(PDF格式、JPG格式)或电子件1份 | 加盖公章 | 不容缺受理 | 无示范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