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名称 |
工程建设项目投诉 |
承办机构 |
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办事依据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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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0日内向市公管局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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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利辛县城关镇前进981号
http://ggzy.bozhou.gov.cn:9898/BZHY/login.aspx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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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办理材料 |
见下表 |
办理形式 |
现场办理、在线办理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一般10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558-8800012 |
监督电话 |
0558-8800026 |
办事流程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0日内向县公管局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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