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名称 | 采购过程质疑处理服务) | 承办机构 |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
办事依据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V1.0)的通知》6.5.4 交易实施过程中,如遇有异议(质疑)或者投诉,应配合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答复异议(质疑)人,或者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投诉。 | ||
办理条件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 ||
办理地点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 17:30 | |
办理材料 | 见下表 | 办理形式 |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558-5523816 | 监督电话 | 0558-5539639 |
办事流程 | (1)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异议(质疑)系统提交; (2)采购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调查核实;(3)依法依规回复。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份数 | 签章要求 | 是否容缺 | 示范文本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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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复印件 | 电子件 | |||||
1 | 质疑函 | 1份 | 0份 | JPG格式0份 | 加盖公章 | 不容缺受理 | 无示范文本,原件扫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