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名称 | 保证金退还服务(未中标单位) | 承办机构 |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办事依据 |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第十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场地安排、公告发布、交易保证金托管、专家抽取、交易过程保障、成交公示(公告)、合同主要信息公开、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档案查询等标准化服务”。 | ||
办理条件 |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成交公告发布后 | ||
办理地点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00-12:00 14:30- 17:30 | |
办理材料 | 不需要办理材料 | 办理形式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保证金退还申请1个工作日内办结。 |
咨询电话 | 0558-5991072 | 监督电话 | 0558-5120060 |
办事流程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在系统自动提交退还信息前,通过交易平台系统人工提交退还指令,如未按相关时间人工提交退还指令的,系统将自动发起保证金退还。
(1)对于工程建设项目,非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次工作日由交易系统自动退还; (2)对于产权交易项目,非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或竞买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或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人账户。 (3)对于项目终止或招标失败的项目,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异常公告发布后次工作日,由交易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人账户。 (4)如项目遇到异议、投诉、纠纷等特殊情况依法不能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系统自动提交退还信息1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平台系统“保证金冻结”模块将该投标保证金设置为“冻结”状态,同时提交依法不予退还保证金说明;待具备退还条件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解冻保证金并通过系统人工提交保证金退还指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