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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三举措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管

信息时间:2022-05-19 16: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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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履行标后监管第一责任主体职责落实情况和中标单位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在主体结构封顶、装修、设备安装等重要节点开展概算控制检查,制止和纠正违规超概算行为。

二、强化变更监管。加强对因勘察、设计深度不够导致的工程变更监管,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先设计后施工、先地下后地上、先概算后预算再决算”的原则和程序进行管理。

三、建立惩罚机制。对标后监管工作履行职责不认真、进展缓慢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和个人,由区标后办向区督查考核办报告,予以全区通报;对未能履行合同的中标单位,除移送行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核查处理外,由交易监管部门按照《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并将处理结果应用到招标投标市场,限制其参与我市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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