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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管局“两提前一主动”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信息时间:2022-05-24 15: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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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亳州市公管局聚焦计划提前发布、意向提前公开、过程信息主动公开,着力打造阳光交易平台。

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印发《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的通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提前30日发布招标计划,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项目投资金额、项目类别、计划工期、计划招标方式、计划招标时间等非涉密内容,方便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今年以来,全市已累计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185个。

采购意向提前公开。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内容应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需求概况、采购时间等。除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商城等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今年以来,全市已累计发布采购意向826个。

过程信息主动公开。主动公开交易项目预算金额、中标候选人业绩奖项、评标情况、成交主要标的、合同主要条款等招投标过程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避免暗箱操作,让招投标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维护各方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公平、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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