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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现场和招标投标市场“两场联动”管理办法》解读

信息时间:2022-01-12 11: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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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维护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营造诚信履约的市场环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现场和招标投标市场“两场联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皖公管联办〔2021〕2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皖公管联办〔2021〕3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亳政办秘〔2018〕149号)、《“两场联动”工作推进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市公管局起草修订了《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现场和招标投标市场“两场联动”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各方主体行为,维护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建立诚实守信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三、文件起草过程

8月初,起草了《“两场联动”管理办法》,9月6日,征求了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公管局、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等12家单位意见,11月2日—12月1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征集有关单位和个人意见,11月24日邀请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律师事务所等9家单位进行座谈交流,11月30日征求安徽重信众合律师事务所意见,所提意见全部采纳,对《“两场联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工作目标

“两场联动”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履约现场奖励和处罚结果及时反馈招投标现场,招投标现场及时应用反馈结果,开评标现场统计分析“两场联动”结果运用情况,并反馈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共同推进“两场联动”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五、主要内容

“两场联动”管理办法》共11条,主要包括内容:制定目的、定义、适用范围、坚持的原则、反馈应用机制、重点应用内容、应用方式、统计分析等内容。

一是明确招标投标市场重点应用内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反馈履约现场的奖励处罚结果,主要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违反扬尘治理、企业存在经营异常、违反税收要求、信用评价结果等9类。

二是健全招标投标市场应用方式。招标人应在交易文件资格审查、评审加分环节加强对9类奖励处罚结果的应用,形成联动机制,方式包括限制参与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等。

三是完善评标现场结果反馈机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按“两场联动”工作要求,统计分析评标评审现场“两场联动”结果运用情况,并反馈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确保取得实效。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两场联动”管理办法》印发后,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开,加强宣传和学习工作,切实抓好办法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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