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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塔吊、物料提升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信息时间:2022-05-07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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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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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塔吊、物料提升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函(公告)

项目编号:2022LXCJ028

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将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对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塔吊、物料提升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高炉标准化厂房项目,高炉标准化厂房项目建设项目位于高炉镇光明北路西侧、双谷堆路北侧、宜昌路东侧,招标第1期建设3栋标准化厂房和综合楼7.1万平方米的23台塔吊和34台物料提升机设备租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预算:塔吊每台每月24000元;物料提升机每台每月9000元。

3、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塔吊每台每月24000元;物料提升机每台每月9000元。

4、标段划分: 共分为1个标段。

二、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51793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

3、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一副(纸质版,胶装装订),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未按要求提供开标现场退回)。

4、开标注意事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大会时必须出示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需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投标/履约保证金

1、供应商须于开标时间前提交人民币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请从投标人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采购人账户,现金存入或其他方式存入(转入)的均视为无效,并拒绝其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备注加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如不加入责任自负。

3、投标保证金退还:

①、招标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投标文件)的,由各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退款申请及保证金转账凭证后,采购人直接退付至其汇出账户;

②、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公示期限结束,由各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退款申请及保证金转账凭证后,采购人直接退付至其汇出账户;

4、履约保证金缴纳: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须补齐差额。

投标/履约保证金账号:1311043009026403724

银行户名: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涡阳县支行

(此账号仅用作本项目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收取)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履约结束、验收合格后,退付履约保证金(无息)。

注: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退付请与采购人联系。

六、凡是在开标前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但未递交投标文件的企业,须在开标前向安徽乐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提供不投标的书面说明,否则视为不诚信行为,安徽乐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将同招标人一起约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将对该企业的不诚信行为进行披露并限制投标安徽乐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项目;企业未按要求参加约谈的,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天静宫路阳光花园小区西门对面   

联系人:杨工    

电话:15056781506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宿工    

电话:0558-7210232

 

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56

 

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塔吊、物料提升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2LXCJ028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人: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 56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函(公告)

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塔吊、物料提升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函(公告)

项目编号:2022LXCJ028

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将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对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塔吊、物料提升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高炉标准化厂房项目,高炉标准化厂房项目建设项目位于高炉镇光明北路西侧、双谷堆路北侧、宜昌路东侧,招标第1期建设3栋标准化厂房和综合楼7.1万平方米的23台塔吊和34台物料提升机设备租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预算:塔吊每台每月24000元;物料提升机每台每月9000元。

3、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塔吊每台每月24000元;物料提升机每台每月9000元。

4、标段划分: 共分为1个标段。

二、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51793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

3、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一副(纸质版,胶装装订),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未按要求提供开标现场退回)。

4、开标注意事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大会时必须出示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需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投标/履约保证金

1、供应商须于开标时间前提交人民币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请从投标人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采购人账户,现金存入或其他方式存入(转入)的均视为无效,并拒绝其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备注加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如不加入责任自负。 

3、投标保证金退还:

①、招标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投标文件)的,由各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退款申请及保证金转账凭证后,采购人直接退付至其汇出账户;

②、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公示期限结束,由各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退款申请及保证金转账凭证后,采购人直接退付至其汇出账户;

4、履约保证金缴纳: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须补齐差额。

投标/履约保证金账号:1311043009026403724

银行户名: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涡阳县支行

(此账号仅用作本项目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收取)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履约结束、验收合格后,退付履约保证金(无息)。

注: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退付请与采购人联系。

六、凡是在开标前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但未递交投标文件的企业,须在开标前向安徽乐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提供不投标的书面说明,否则视为不诚信行为,安徽乐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将同招标人一起约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将对该企业的不诚信行为进行披露并限制投标安徽乐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项目;企业未按要求参加约谈的,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天静宫路阳光花园小区西门对面      

联系人:杨工    

电话:15056781506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宿工    

电话:0558-721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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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塔吊、物料提升机租赁服务采购,地址:高炉标准化厂房项目,高炉标准化厂房项目建设项目位于高炉镇光明北路西侧、双谷堆路北侧、宜昌路东侧,招标第1期建设3栋标准化厂房和综合楼7.1万平方米的23台塔吊和34台物料提升机设备租赁服务。

提供的设备应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中标单位应提供塔吊、物料提升机设备的运输、安拆、保养、操作人员、设备保险以及承担投标设备报送相关单位的手续和其他相关义务。

塔吊、物料提升机设备的运输、安装、拆卸及人员等一切产生的安全问题由中标承担。

1、以上清单中所列品牌(如有)均为参考品牌,不作为指定品牌,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其它品牌报价,但各投标单位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所报产品品质、档次、性能、技术参数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

2、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中标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二、服务期

以现场起租单为准至项目结束。

三、付款方式

每季度支付租赁费80%,剩下的尾款在设备拆除后6个月内付清。付款时中标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报价说明

采购预算:塔吊每台每月24000元;物料提升机每台每月9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如超出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其他:

1、各标段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各标段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以本项目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

收款人户名: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1318 0430 1920 0052 303(此账号仅用作中标服务费收取)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涡阳支行营业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审查,按照投标单位最终报价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所有参加谈判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

2、供应商可以不对本采购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所有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该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中标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4、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谈判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5、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不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格式附后);

2)投标文件签署:不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3)资格要求: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

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唯一且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

5)投标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报价文件评审且不符合谈判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6)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谈判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7)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8)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备注:谈判小组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四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

 

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塔吊、物料提升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或打印名字)

                                    

 

 

 

 

 

尊敬的采购单位: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收到贵单位编号为2022LXCJ028的采购文件,我方已研究了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现向贵单位就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塔吊、物料提升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做出如下报价:

一、本公司承诺

1、本公司的响应文件一旦为采购人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本公司响应文件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单位的处罚;

3、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成交方,同意将贵单位采购文件、补充文件、以及我方响应文件等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公司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补充文件以及本公司承诺的所有内容。

二、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表(各标段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项目名称

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塔吊、物料提升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轮投标报价

塔吊每台每月     元;物料提升机每台每月                 

服务期

以现场起租单为准至项目结束

备注

 

注: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中标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二)货物分项报价表(如需)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综合单价()

1

 

 

 

 

 

 

 

2

 

 

 

 

 

 

 

3

 

 

 

 

 

 

 

...

 

 

 

 

 

 

 

合计

 

 

  

 

三、服务方案(要详细、具体)

 

 

 

 

四、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响应文件,招标人保留核验中标人原件的权利,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响应文件,招标人保留核验中标人原件的权利,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其他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响应文件,招标人保留核验中标人原件的权利,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打印名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或打印名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注:身份证正面复印件须粘贴至指定位置,身份证背面复印件不作统一要求。)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后,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名:                 性别:                  

    龄:                 职务: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期:               

 

(注:身份证正面复印件须粘贴至指定位置,身份证背面复印件不作统一要求。)

  

 

 

 

 

(六)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格式)

 

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如要求)

 

 

1供应商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

 

 

 

备注:缴纳工本费的开户行、账号等信息须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

 

 

 

 

 

 

 

 

 

 

 

(七)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我单位自愿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此,我们郑重承诺:

一、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严格自律,不参与、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

二、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如因材料弄虚作假,或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给采购方的使用带来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我单位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三、如果我单位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保证货物质量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承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工作,确保设备正常投入使用,并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义务。

四、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取消我单位投标(报价)、中标或正在实施项目的资格,自愿放弃索要投标(报价)保证金的权利,接受不予退还投标(报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及拒绝我单位参与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的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五、其他资料

 

六、第二轮报价表(格式)

尊敬的采购单位: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收到贵单位编号为2022LXCJ028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我方已研究了该文件的全部内容,现向贵单位就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塔吊、物料提升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做出第二轮报价:

一、本公司承诺

1、本公司的报价函一旦为采购人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本公司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单位的处罚;

3、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成交方,同意将贵单位采购文件、补充文件以及我方响应文件、最终报价函等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公司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补充文件以及本公司承诺的所有内容。

二、第二轮报价为: 

投标报价表(此次报价为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该报价不得超过第一轮投标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项目名称

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塔吊、物料提升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

塔吊每台每月     元;物料提升机每台每月                     

服务期

以现场起租单为准至项目结束。

注: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中标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三、服务承诺(如有可另附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该项目无需现场二次报价,二次报价表必须使用电脑电子输入,不得手写和修改,此表不得使用胶带或胶水二次胶装在竞标文件中,必须一次性胶装在竞标文件中。

 

 

 

 

 

 

 

 

 

 

 

 

 

 

 

 

 

 

 

 

 

 

 

 

第七章    合同格式

甲方(承租人):                                     

 

乙方(出租人):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承建的                                项目工程塔吊、物料提升机的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租用期限

3.1塔吊租赁周期暂定     天,暂定计划于             日开始投入使用,                日结束。

物料提升机租赁周期暂定    天,暂定计划于              日开始投入使用,                日结束

3.2租赁费实际计算日期:租赁费由甲方、乙方验收合格开始计算租赁费用;根据具体施工情况,甲方提前10日通知乙方退场日期,乙方按要求退场,从甲方通知退场的日期起,设备停止计算租金。

3.租赁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3.1租赁费单价

型号

数量

高度

租期

租赁费

W6012/W6013

独立高度

个月

//

Sc100-100

25

个月

//

 

 3.2 进退场费单价已含进退场运输、吊装、人工、安装拆除、设备检测、税金费用。租金单价均含税金、租金、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费用。

3.3租赁费:甲方应按月租的租赁方式进行支付(结算)起重机械租赁费,塔吊或物料提升机当月使用天数为当月整月天数的,按固定月租金进行结算;使用期的第一个月或最后一个月塔吊或物料提升机使用天数不足30天的,按固定月租金/30×实际作业天数进行支付(结算)。

3.4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到甲方停电、停水、停工等原因停机时,停机10天以内,乙方按实际租金全额收取。等于或超过10天至30天时,使用方以书面通知形式正式通知乙方,停置期间按台班费用的50%计取。超过30天的双方另行协商。春节放假期间,乙方按20天不收租赁费。

3.5结算方式:乙方每月20日开具《机械设备租赁结算单》,且经甲方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

4.付款方式:

4.1每季度支付租赁费80%,剩下的尾款在设备拆除后6个月内付清。中标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2甲乙双方均应具备一定的资金风险承担能力,当建设单位出现资金暂不到位时,甲乙双方应相互充分理解,保证不影响现场施工生产的需要。

5.增值税发票的约定

5.1本合同乙方增值税纳税人类别: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

5.2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5.3增值税发票提供方式:自开(√)代开( )

【注:代开发票必须加盖税局代开发票专用章】。

5.4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纳税人认定表复印件。

5.5合同中明确的发票抬头、资金流向、发票开具类型等,服务或销售的提供及接受单位、资金流向、发票的开具及接受单位必须与合同主体一致,即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四流一致”;甲方未取得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前有权拒绝履行支付义务,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5.6乙方就本合同约定之业务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发票,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国家关于增值税发票规定的,或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损失金额10%的违约责任,且不免除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增值税发票的义务。

6. 起重机械的物权

6.1乙方向甲方保证其对所交付的起重机械具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保证租赁的起重机械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满足使用方的施工需求,经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

6.2在租赁期间,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未经乙方授权,甲方不得将起重机械进行转租、抵押或质押。

6.3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对租赁设备进行改善或增设它物,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申请,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7.起重机械进场前期准备:

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有关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所需的现场条件及有关要求的书面文件,并向甲方提供起重机械基础施工技术要求文件或图纸。甲方应依据租赁方提出的书面文件,做好场地、道路、电源等准备工作,并依据乙方提供的基础施工技术要求文件或图纸进行起重机械基础设计和施工。

8.起重机械的进退场:

8.1甲方应提前   10   天分别将起重机械具体的投入使用时间和停用退场时间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组织对起重机械的进退场。

8.2起重机械进退场的运输、吊装等由乙方负责,运输、吊装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9.机械的安装、调试、验收和拆卸:

本工程起重机械的安装、调试、验收和拆卸,甲乙双方另行共同签订的《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合同》和《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

10.1起重机械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及时组织抢修。在正常使用时段(北京时间700-2400)内, 抢修时间超过24小时的,扣除当天租金。由于未及时抢修,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或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2因起重机械故障所引发的事故及损害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因甲方使用过程中不按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0.3使用过程中,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班前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及专项检查,大风、大雨、大雪天气过后,节假日过后等重要时间对起重机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记录应及时送甲方备案。

11.起重机械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11.1租赁期间,起重机械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确保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乙方应保证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机况良好,机身干净整洁,机械噪音符合环保要求。

11.2甲乙双方共同签订的《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合同》和《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2.1甲方提前10日通知乙方,并于设备进场前做好场地准备,保证路通、路基平整结实。

12.2甲方有专人协助乙方设备进出施工现场。

12.3设备使用期间,甲方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设备人为损坏和丢失由甲方承担。

12.4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租赁费用。

13.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3.1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负责提供设备基础、预埋构件及地脚螺栓预埋件的图纸。

13.2乙方应定期(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派出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检修,使设备能正常使用,否则甲方将按照  500   /月从总结算款中扣除维保费用。

    13.3设备如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并尽可能利用空闲时间积极修复。维修时间超过12小时,甲方将按照当日扣除1天租费。乙方维保人员在第2日还不能及时维修满足甲方使用,甲方将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告知乙方造成的工期及人工窝工损失,并在结算款中扣除。

13.4乙方负责设备安装申报及验收相关资料的编制装订,负责配合安装后检测验收工作。

13.5如因设备本身原因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13.6方设备、车辆及人员运输中或进出现场吊装等发生的一切安全风险由乙方承担。                                     

14.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起重机械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擅自停机。因乙方擅自停机影响使用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4.2起重机械租赁期间,如因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使用方对起重机械的需求发生改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合理延长租赁周期或提前组织起重机械拆卸、退场。

14.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15. 合同终止及解除

15.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5.2 乙方因发生重大变故或不可抗力而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延期供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解除本合同。

1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本合同壹式肆份,租赁方执貳份,使用方执貳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2022                      

 

 

 

 

 

 

 

 

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安拆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6)等相关法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就                      项目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以下简称安拆)相关事宜,特签订本合同。

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加节、附墙和拆卸工作为整体项目,甲、乙双方无特殊情况,不得将其拆分向其他单位分包。

一、工程概况:

2.  工程名称:

3.  施工范围:                      项目所需的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进行安、拆、顶升加节和附墙工程,共计    台。

3.工程地点:

注:乙方提供的机械安拆费用包括安装后须对安装过程中损坏的部分补漆、安拆所需汽车吊、安装调试、顶升(加节)、基础预埋件、支腿预埋、附墙制作和安装以及使用、附墙埋件制作和安拆)、安装检测、报验、租赁期间检测、退场拆除、安全文明施工等安拆相关费用。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甲方负责通知乙方机械设备安拆时间,并做好场地准备工作,保证路通、电通,排除影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的障碍物。

1.2甲方负责作业区域警戒线的拉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处理乙方在安装、顶升、拆除期间与其他施工队伍交叉作业的协调工作,并派现场安全员进行现场监控,禁止非安装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1.3对乙方提供的安装单位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审验,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乙方公章。

1.4对乙方执行设备安拆、预埋件安拆、附着安拆、顶升的方案进行审核。

1.5对乙方在甲方施工作业范围内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1.6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装、顶升、拆除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要求其停工整顿。

1.7严格审查乙方作业人员的职业资格,禁止无执业资格人员进场作业。

1.8乙方人使用的辅助机械设备等要经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必须给甲方和现场监理提供有效的安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操作人员证书等相关资料。

2.2乙方在设备安装及拆除前,需编制专项切实可行的安装(拆卸)方案,并报甲方审核。

2.3负责与甲方一起对进场设备进行验收。

2.4乙方将租赁设备安装完毕后,按照国家及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验收标准组织检测、报验并取得相关使用证书,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2.5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及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前对乙方的作业人员在现场进行安全交底,严禁非乙方人员进行作业。

2.6乙方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安排无证或所持证件规定专业与作业内容不符的人员上岗,顶升时安拆公司应配有专职安全员。

2.7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员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工作。

2.8乙方员应主动接受甲方的进场安全教育,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

2.9乙方每次接到甲方提出的扶墙件安装、标准节顶升、预埋件安装等施工要求后,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日期完成相应施工作业工作(大风、暴雨等不可控特殊原因无法进行作业除外)。

2.10严格保障农民工权益,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遵循甲方实名制管理要求。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做好机械设备安拆前场地平整、周边障碍物(含外架)的清除工作,影响安拆而产生的责任与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违约责任

2.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机械设备安装、顶升加节、附着锚固及拆卸,须支付违约金5000/天。

2.2未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需支付违约金2000/日,发生一起讨薪事件,须支付违约金10000/次。

四、不可抗力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七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附件一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承包范围:                           项目(甲方及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内设备安拆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拆、设备附墙安拆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所有工序)。

二、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负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六以内。

2.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违章的出现。

3.严格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制度,加强监管,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三、安全生产要求和管理责任划分:

1.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如因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不服甲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自身安全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事故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

3.乙方必须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备相应资质,并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管理和要求。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队伍入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证件上岗。否则,因非法用工或未经过教育上岗而诱发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保证项目安全管理的能力,配置合格充足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确保甲方文明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因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造成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和稳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行为时,甲方有权对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清除出场,同时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

5.禁止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非法转包,如乙方有非法转包行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原因发生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包赔偿一切损失。

6.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7.乙方应遵守甲方对现场的统一布置,乙方在施工现场建临时库房、值班住宿、办公室等设施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占用,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一律不准私自搭建临时设施。

8.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电动、手动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安全使用标准。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甲方将给予收缴,在操作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其他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按交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并有责任维护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准任意移动、破坏防护设施(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道口盖板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需经双方和有关责任方同意并提供临时防护设施才准改动,否则由乙方负一切后果责任。

10.乙方严禁进行电气焊割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交叉作业。乙方对此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11.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1.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11.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11.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1.3.1乙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组织施工;

11.3.2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按规定参加安全年审考核,没按定期进行审核的视为无证上岗;

11.3.3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上岗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3.4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上岗;

11.3.5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11.3.6乙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12、安全检查制度:

12.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2.2乙方必须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12.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安全巡查制度。

1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14.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4.1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符合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4.2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布置必须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搭建完自检后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3乙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甲方,由甲方组织进行专业验收;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规定。

15.乙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16.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17.乙方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1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18.1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安全部门或项目领导,报告事故的详情。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

18.2在抢救伤员时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注意抢救过程中的安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或拍照,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18.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8.4乙方须承担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8.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乙方人员的,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19.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20.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20.1乙方要对乙方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20.2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20.3乙方的分供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20.4施工现场内,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20.5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乙方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20.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0.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20.8乙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20.10方应在进场后28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

20.11乙方应指定至少两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并在班组建立安全巡查员制度。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CI战略的要求,按甲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乙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五、安全奖罚

甲方对乙方的奖罚除按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兑现外,还应按总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受到政府机关处罚的,乙方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六、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协议中没有提及而政府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责任。本协议书在乙方进入现场时签订,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随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的终止同时终止。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附件二

 

质量管理专项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加强质量管理,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实现质量管理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业主的相关要求,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主要就乙方质量管理责任达成如下协议,作为主合同附件一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中采用的全部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等必须为合格品,装修材料必需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凡明确创高等级(省部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的项目,项目开工一个月内必须编写项目创优策划书,施工过程严格按创优策划书执行,对确实不能执行或执行过程中效果不好的措施和方法要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遵守质量事故上报制度,发生质量事故,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应组织专家组分析原因,制定完善的处理措施,报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监理单位或业主代表验收时,项目部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共同参加,有问题及时整改。

二、乙方责任

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标准,维护甲方良好的社会信誉。

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等级,并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符合《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中有关质量管理体系、岗位职责、人力资源、技术等级培训和考核等要求。

必须严格服从甲方项目部制定的有关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工程质量奖惩办法等相关规定。

选派的劳务人员必须技术合格、责任心强,不合格者坚决不上岗。甲方有权经常检查乙方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的掌握情况,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清退出现场。

尊重甲方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对甲方质量管理人员带有侮辱性语言的人身攻击和造成身体上的伤害。

必须加强员工的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

严格执行“三检制”,进行内部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做相应记录并确保真实性。

必须坚持以样板引路的原则,任何分项工程施工前,要先做好样板,填写样板记录单,经甲方验收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质量通病必须有预防措施,同一质量通病在工程施工中不得接连发生两次;出现质量通病后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每个月度质量验收一次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以甲方质量管理部门月度统计数据为准。

对甲方质量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业主代表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积极组织整改。乙方必须认真对待甲方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整改。

由于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致使施工质量低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乙方除要赔偿经济损失外,必须服从甲方解除乙方合同并将其清退出场的决定。

对于一般性错误并造成经济损失很小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相关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处罚额由甲方根据本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返工或整改造成的材料、人工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相关的培训会、交底会和讨论会。

三、 本协议书与主合同具有等同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四、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主合同终结之日止。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附件三

维护保养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项目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交乙方负责。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维护保养中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维护保养内容

1.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按照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规范及所维护保养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保证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进行,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2.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按照设备有关保养规程对现场设备分局相关要求每月定期进行保养。设备处于特殊使用阶段,如:经常性加班作业、独立状态等,项目有权利要求乙方加大维保频次。

3.乙方定期维护保养,在维护要养过程中,如需更换电器易损件或配件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零星易损件由乙方负责提供,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若需更换配件,由出租单位负责提供,并向甲方提供零配件的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易损件及零部件更换,应当做好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并报甲方备案。

二、维护保养期限

1.维护保养期暂定从设备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开始使用之日起至拆除之日止(具体的期限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

2.乙方应制定月维护保养计划经甲方审批后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维护保养计划应当明确保养内容及部位。并严格按照设备的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范及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标准进行施工作业。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派员组织乙方人员参加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技术交底,并且不定期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监控。

2.甲方所委托维护保养的设备的零部件、附墙拉杆等配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生产厂家的设计要求,并提供合格证。

3.设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及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及时反馈给乙方。未经维护、整改的设备严禁使用。

4.施工过程中应作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避免施工过程中闲杂人等进出施工区域,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设备交付使用后日常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保养由的已方专设的操作人员负责。

2.乙方委派现场管理代表,负责维修保养期间的质量、安全、进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等工作,协助甲方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文明生产的检查和监督管理。甲方对该乙方代表任何形式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均作为对乙方的通知。

3.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及甲方所申明的情况,在甲方要求按时对现场施工条件进行全面检查、保养、维护,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4.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设备的的性能要求,编制维护保养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乙方应当制定维护保养工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乙方应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6.乙方应保证此次施工所用设备、机具符合维护保养工作安全要求。

7.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维修保养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维护保养作业。

8.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9.乙方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原则上应在当日完成。 如遇特殊情况(如天气、停电、不可抗力等因素),乙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维修保养时间,并书面报送甲方。

10.每次机械维修保养工作完毕后,乙方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并将维护保养结果提交甲方签字确认。

11.不得擅自替换甲方提供的合格配件、装置。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及隐含于本合同中的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现场的相关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积极配合项目完成维护保养作业,并随时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管理。如乙方人员不遵守现场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乙方必须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必须向操作工人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改善劳动条件。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其维护保养计划中明确每月维护保养期,乙方未按计划维护保养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人进行维护保养,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由此造成的设备故障或安全事故,产生的费用有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见证方: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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