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土地矿权 > 交易公告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2-08-24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打印

公告结束

剩余: 00 00小时 00分钟 00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2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1小时21分0秒

是否逾期: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杨胜闪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2-08-25 15:44:21
    •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分
  • 中心审核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2-08-25 17:04:53
    •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21分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亳谯自然资规告字﹝2022-20

经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²、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出让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幅(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亳谯经规条字(2022-031)

张良路以东、亳菊路以南、庄周路以西、青梅路北侧

16666.7(25)

工业

用地

≥1.2

≥40%

≤15%

50

280

万元

280

万元

5

亳谯经规条字(2022-032)

古井大道以东、光明路南侧、望州路以西、艾叶路以北

35574.72(53.362)

工业

用地

≥1.2

≥40%

≤15%

50

597.7万元

597.7万元

5

亳谯经规条字(2022-033)

古井大道以东、光明路南侧、望州路西侧、艾叶路以北

35668.96(53.503)

工业

用地

≥1.2

≥40%

≤15%

50

599.3

万元

599.3

万元

5

亳谯经规条字(2022-034)

古井大道以东、光明路以南、望州路西侧、艾叶路北侧

35480.5(53.221)

工业

用地

≥1.2

≥40%

≤15%

50

596.1万元

596.1万元

5

亳谯经规条字(2022-035)

古井大道以东、香叶路南侧、望州路西侧、紫苑路北侧

46666.7(70)

工业

用地

≥1.2

≥40%

≤15%

50

784

万元

784

万元

5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见《规划设计现状指标说明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824日至2022914日,到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2824日至2022914日向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914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914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229132022923上午10,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其他(一)以上公告地块均按“标准地”模式出让,符合《亳州市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亳政办秘﹝20218号)的要求,①“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亳谯经规条字(2022-031宗地投资额不低于 6000 万元,其余宗地亩均投资强度不小于 200 万元;亩均税收不小于10万元,能耗标准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应满足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②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③土地开发程度:“三通一平”。④土地交付: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交付手续。⑤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动工后12个月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⑥竞得人按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按规定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交纳土地契税等相关费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该宗地及地上附属物不得分割转让。⑦该宗土地的其它规划指标应满足《亳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2年修编)的相关要求。⑧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它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二)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7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2房间)

联系人:杨胜闪   联系电话:0558-55238165520602

开户单位: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

号:34001888608053002869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亳州市人民路支行

号:10044623975001999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谯陵支行

号:13110404292000153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亳州营业部

号:175206877812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823

附件